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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49838
公佈日期 : 2021/07/22
採購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採購案號 : 110S-006
採購名稱 : 本署各工程處及材料試驗室租賃非全時公務車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37841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461,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S-006
採購名稱:本署各工程處及材料試驗室租賃非全時公務車案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傅偉丞/楊琬容87712539/游秀凰22402911#1012
連絡人電話:(02)87712524
傳真號碼:(02)8771251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6/17
截止收件日期:2021/06/23
開標日期:2021/06/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583,584 元
Email:tyrone@cpami.gov.tw
廠商資格 :
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機構、工(公)會、協會、學會、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均得投標。
附加說明 :
第一次更正公告: 1、因招標文件之「內政部營建署廠商資格審查表」文字誤植(押標金額及案名) 2、本欄位原廠商納稅證明其中刪除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立大專院校,得免附納稅證明文件。 爰辦理本次更正公告,其餘招標文件內容均維持不變。 廠商應備資格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 (2)廠商納稅證明: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 前項第2款,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證明代之。 (3)廠商聲明書(正本)。 (4)授權書(正本)(得當場提出)。 餘請詳投標須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第一次更正公告: 1、因招標文件之「內政部營建署廠商資格審查表」文字誤植(押標金額及案名) 2、本欄位原廠商納稅證明其中刪除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立大專院校,得免附納稅證明文件。 爰辦理本次更正公告,其餘招標文件內容均維持不變。 廠商應備資格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 (2)廠商納稅證明: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 前項第2款,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證明代之。 (3)廠商聲明書(正本)。 (4)授權書(正本)(得當場提出)。 餘請詳投標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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