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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49625
公佈日期 : 2021/07/21
採購單位 : 金門縣政府
採購案號 : KM1100426A
採購名稱 : 金門縣第六期(112-115年)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規劃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827451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0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KM1100426A
採購名稱:金門縣第六期(112-115年)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規劃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金門縣政府
機關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呂基龍
連絡人電話:(082)318823分機62926
傳真號碼:(082)32585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4/27
截止收件日期:2021/05/10
開標日期:2021/05/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00,000 元
Email:jllu@mail.kinmen.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應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得提供本專業服務之工商行號(指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團體、公立大學,並應繳附證明文件如下: (一)工商行號應檢附:1.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二)法人、團體應檢附:1.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捐助章程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2.納稅證明:如有納稅行為須檢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如為免稅法人或團體,免提出納稅證明資料,但應附書函註明免稅。 (三)公立大學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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