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147388
公佈日期 : 2021/07/19
採購單位 :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採購案號 : 1100600001
採購名稱 : 110年度電話主機系統汰換更新財物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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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207192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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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86,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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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600001
採購名稱:110年度電話主機系統汰換更新財物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通信設備類
採購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機關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一七八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曹俊維
連絡人電話:(02)24651171分機1851
傳真號碼:(02)2465429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7/02
截止收件日期:2021/07/07
開標日期:2021/07/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920,000 元
Email:dog1220@mail.moj.gov.tw
廠商資格 : (一) 基本資格:廠商所營事業項目,須為G901011第一類電信事業或
E701010電信工程業(須具有NCC核發之「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
」乙級(含)以上、「電信工程相關同業公會」會員)。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2、廠商繳納營業稅證明(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4、NCC核發之「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乙級(含)以上(影本)。
5、「電信工程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6、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身分揭露表(無則免附)。
7、廠商切結書(正本)。
8、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正本)。
9、投標標價清單(正本,附規格佐證文件,文件得為影本)。
10、答標書(正本)
11、繳納押標金清單及退還押標金申請書兼領據(正本)。
附加說明 : (一) 基本資格:廠商所營事業項目,須為G901011第一類電信事業或
E701010電信工程業(須具有NCC核發之「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
」乙級(含)以上、「電信工程相關同業公會」會員)。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
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立案
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設
立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據經濟部函,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
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
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
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廠商繳納營業稅證明(影本)。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經主管稽徵機
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
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
屆第一期營業稅繳款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
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
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
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
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
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
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NCC核發之「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乙級(含)以上(影本)。
5、「電信工程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6、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身分揭露表(無則免附)。
7、廠商切結書(正本)。
8、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正本)。
9、投標標價清單(正本,附規格佐證文件,文件得為影本)。
10、答標書(正本)
11、繳納押標金清單及退還押標金申請書兼領據(正本)。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 基本資格:廠商所營事業項目,須為G901011第一類電信事業或
E701010電信工程業(須具有NCC核發之「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
」乙級(含)以上、「電信工程相關同業公會」會員)。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
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立案
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設
立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據經濟部函,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
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
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
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廠商繳納營業稅證明(影本)。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經主管稽徵機
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
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
屆第一期營業稅繳款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
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
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
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
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
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
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NCC核發之「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乙級(含)以上(影本)。
5、「電信工程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6、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身分揭露表(無則免附)。
7、廠商切結書(正本)。
8、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正本)。
9、投標標價清單(正本,附規格佐證文件,文件得為影本)。
10、答標書(正本)
11、繳納押標金清單及退還押標金申請書兼領據(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