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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46645
公佈日期 : 2021/07/16
採購單位 : 有限責任國立草屯商工員生消費合作社
採購案號 : C110-05-02
採購名稱 : 110學年度午晚餐團膳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417574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110-05-02
採購名稱:110學年度午晚餐團膳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有限責任國立草屯商工員生消費合作社
機關地址:542南投縣草屯鎮芬草路二段736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陳宗科
連絡人電話:(049)2362082分機5110
傳真號碼:(049)232865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6/09
截止收件日期:2021/06/28
開標日期:2021/06/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918,250 元
Email:dukechen@mail.edu.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營業登記資料公示查詢」列印 2.納稅證明繳款書,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影印本(新設立者,可憑稅捐機關之有關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保貳仟萬以上「產品責任保險」證明 5.勞務人員證明(須附勞保、健保及薪資或扣繳憑單證明),其中必須有營養師執業執照、有廚師執照,且勞務人員於評審時須在職。 6.廚師證照及健康檢查報告(最近一年內醫院出具證明),廚工需持有丙級以上證照。檢附廚師、廚工名冊,且證照依名冊順序排列。 7.最大產能切結書 8.廠商投標切結書 9.廠商印模單 10.押標金票據、匯款等繳款收據(新臺幣100,000元) 11.投標標價清單(固定金額) 1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1式3份) 13.服務計劃書8份
附加說明 :
1.本案爰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10年5月18日發布工程企字第1100100299號函釋,本社辦理採購,如受新冠肺炎疫情之影響,致無法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標者之處理方式為解釋說明如下: (1)本社得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6款或第7款規定,視個案情形及實際需要或得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關係,遵依相關防疫規範,採暫緩開標決標、不予開標決標(廢標)、或暫緩一段時間再決定後續處理等方式辦理。 (2)本社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對廠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以及在不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之範圍內,基於公共利益、採購效益或專業判斷之考量,為適當之採購決定。 (3)本社得因疫情決定不予開標,應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之通知方式,分別通知所有投標廠商並說明後續處理方式。依該條規定,除政府採購法另有規定者外,得以口頭、傳真或其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辦理。 (4)本案得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關係,遵依相關防疫規範得採行暫緩或暫停開標、決標程序,配合注意投標文件有效期。如投標文件有效期已屆,而有需展延有效期者,應洽廠商同意展延;廠商不同意展延者,不得為決標對象。 (5)本案業因事涉評選事宜,若涉及保密事項,依據政府採購法第34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等規定。遵依招標文件、底價、領標、投標廠商之名稱與家數、採購評選委員等資料之相關保密規定。 (6)因遵守新冠肺炎疫情三級警戒相關規範,截標日原訂為6/23(17:00)延長為6/28(17:00),開標日原訂為6/24(13:00)延長為6/29(13:00),特此說明。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本案爰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10年5月18日發布工程企字第1100100299號函釋,本社辦理採購,如受新冠肺炎疫情之影響,致無法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標者之處理方式為解釋說明如下: (1)本社得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6款或第7款規定,視個案情形及實際需要或得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關係,遵依相關防疫規範,採暫緩開標決標、不予開標決標(廢標)、或暫緩一段時間再決定後續處理等方式辦理。 (2)本社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對廠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以及在不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之範圍內,基於公共利益、採購效益或專業判斷之考量,為適當之採購決定。 (3)本社得因疫情決定不予開標,應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之通知方式,分別通知所有投標廠商並說明後續處理方式。依該條規定,除政府採購法另有規定者外,得以口頭、傳真或其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辦理。 (4)本案得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關係,遵依相關防疫規範得採行暫緩或暫停開標、決標程序,配合注意投標文件有效期。如投標文件有效期已屆,而有需展延有效期者,應洽廠商同意展延;廠商不同意展延者,不得為決標對象。 (5)本案業因事涉評選事宜,若涉及保密事項,依據政府採購法第34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等規定。遵依招標文件、底價、領標、投標廠商之名稱與家數、採購評選委員等資料之相關保密規定。 (6)因遵守新冠肺炎疫情三級警戒相關規範,截標日原訂為6/23(17:00)延長為6/28(17:00),開標日原訂為6/24(13:00)延長為6/29(13:00),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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