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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46292
公佈日期 : 2021/07/15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
採購案號 : 1100531P0041
採購名稱 : 110年度臺北市學校單槍投影機財物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312017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531P0041
採購名稱:110年度臺北市學校單槍投影機財物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沈春芩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分機1113
傳真號碼:(02)2725392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6/24
截止收件日期:2021/07/01
開標日期:2021/07/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893,000 元
Email:cmc229@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應包含: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CC01030)或電器批發業(F113020)或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50)或電器零售業(F213010)或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3030)。(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規定,將領標憑據併入投標文件投標。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大安區大安國民中學(臺北市大安四維路156號;承辦人員:謝組長;電話:02-27557131#113)。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6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6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0年8月30日。 ※履約期限:本案分分3批交貨,分批交貨之期限:第1批交貨為廠商應自決標日起30日內交、第2批交貨為廠商應自第31日起至60日止、第3批交貨為廠商應自第61日起至90日止(詳契約主文第7條)。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規定,將領標憑據併入投標文件投標。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大安區大安國民中學(臺北市大安四維路156號;承辦人員:謝組長;電話:02-27557131#113)。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6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6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0年8月30日。 ※履約期限:本案分分3批交貨,分批交貨之期限:第1批交貨為廠商應自決標日起30日內交、第2批交貨為廠商應自第31日起至60日止、第3批交貨為廠商應自第61日起至90日止(詳契約主文第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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