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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43787
公佈日期 : 2021/07/12
採購單位 : 花蓮縣新城鄉康樂國民小學
採購案號 : KLPS1100605
採購名稱 : 康樂國民小學兒童遊戲場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179691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KLPS1100605
採購名稱:康樂國民小學兒童遊戲場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採購-娛樂及運動器材類
採購單位:花蓮縣新城鄉康樂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971花蓮縣新城鄉康樂村康樂一街3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黃淑惠
連絡人電話:(038)265597分機13
傳真號碼:(038)263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7/05
截止收件日期:2021/07/12
開標日期:2021/07/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00,000 元
Email:teng1010@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1.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領有合格營業登記證並與採購標的有關之營業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規定拒絕往來之廠商。 2.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證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
一. 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 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 請參考說明 )付費下載。 二. 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三. 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校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校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四. 開標方式:1.本採購案如報價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辨法」第三條規定,即改為限制性招標。2.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記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前述程序於第1次開標程序當場辦理,不另行通知。 五、請廠商務必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學校上班時間親自到現場勘查預計施工之遊樂器材區域及現況。 六、本採購案之遊戲場設備必須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2642「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之相關要求;本採購案之遊戲場鋪面材料必須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2643「遊戲場鋪面材料衝擊吸收性能試驗法」之相關要求。 七、為確保本採購案之標的物完全符合CNS12642及CNS12643國家標準之相關要求,承包商於相關設施完成後,須委請經TAF(全國認證基金會)認可之第三方專業「遊戲場檢驗機構」(例如,SGS等公正檢驗機構),根據前項CNS12642及CNS12643國家標準之相關要求,執行遊戲場設備及遊戲場鋪面材料之現場實際安全檢驗工作,並開具檢驗報告書。經公正檢驗機構確認本採購之遊戲設備及鋪面材料均符合相關規範要求後,始得完成工程驗收。如檢測未能通過,承包商須配合修正相關設施內容,並再次送檢測至通過為止,所需修改費用及檢測費用,已包含在內不另計價。 八、執行前項現場安全檢驗工作,所衍生之所有費用(包含不合格時,必須重新複驗等),均涵蓋於本採購案之工程款中,承攬廠商不得要求另行追加費用。本採購案之機關(校方、發包或管理單位等)對於檢驗結果有所疑慮,得另行委請其他公正檢驗機構重新檢驗,結果合格者其檢驗費用由機關負擔;不合格者由承包商負擔。 九、承攬本工程之廠商在工程完工驗收後,必須出具「合格保證書」,其內容必須聲明;本採購案之遊戲場設備符合CNS12642「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相關要求;本採購案之遊戲場鋪面材料符合CNS12643「遊戲場鋪面材料衝擊吸收性能試驗法」相關要求。 十、本案評審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 十一、符合需求之廠商,學校電話聯繫廠商到校進行議價。 十二、開標地點:康樂國小教師研究室。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 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 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 請參考說明 )付費下載。 二. 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三. 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校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校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四. 開標方式:1.本採購案如報價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辨法」第三條規定,即改為限制性招標。2.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記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前述程序於第1次開標程序當場辦理,不另行通知。 五、請廠商務必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學校上班時間親自到現場勘查預計施工之遊樂器材區域及現況。 六、本採購案之遊戲場設備必須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2642「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之相關要求;本採購案之遊戲場鋪面材料必須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2643「遊戲場鋪面材料衝擊吸收性能試驗法」之相關要求。 七、為確保本採購案之標的物完全符合CNS12642及CNS12643國家標準之相關要求,承包商於相關設施完成後,須委請經TAF(全國認證基金會)認可之第三方專業「遊戲場檢驗機構」(例如,SGS等公正檢驗機構),根據前項CNS12642及CNS12643國家標準之相關要求,執行遊戲場設備及遊戲場鋪面材料之現場實際安全檢驗工作,並開具檢驗報告書。經公正檢驗機構確認本採購之遊戲設備及鋪面材料均符合相關規範要求後,始得完成工程驗收。如檢測未能通過,承包商須配合修正相關設施內容,並再次送檢測至通過為止,所需修改費用及檢測費用,已包含在內不另計價。 八、執行前項現場安全檢驗工作,所衍生之所有費用(包含不合格時,必須重新複驗等),均涵蓋於本採購案之工程款中,承攬廠商不得要求另行追加費用。本採購案之機關(校方、發包或管理單位等)對於檢驗結果有所疑慮,得另行委請其他公正檢驗機構重新檢驗,結果合格者其檢驗費用由機關負擔;不合格者由承包商負擔。 九、承攬本工程之廠商在工程完工驗收後,必須出具「合格保證書」,其內容必須聲明;本採購案之遊戲場設備符合CNS12642「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相關要求;本採購案之遊戲場鋪面材料符合CNS12643「遊戲場鋪面材料衝擊吸收性能試驗法」相關要求。 十、本案評審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 十一、符合需求之廠商,學校電話聯繫廠商到校進行議價。 十二、開標地點:康樂國小教師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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