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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43257
公佈日期 : 2021/07/12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10A03933
採購名稱 : 北投會館健身房地板等設備改善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23570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65,171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0A03933
採購名稱:北投會館健身房地板等設備改善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人力處訓練中心 陳建豪
連絡人電話:(02)28930105分機8318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7/02
截止收件日期:2021/07/08
開標日期:2021/07/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89,919 元
Email:e21588@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一)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102011土木包工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CH01010 體育用品製造業】、【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或【E801010 室內裝潢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7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7 陳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捷運北投會館健身房或機關指定地點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地墊增設工作505平方公尺、明鏡增設工作(含骨架及線板收邊)34平方公尺、管線移設1式、設施設備拆卸、搬運及復歸費用1式 2、本案開標時未能取具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機關得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為配合防疫措施,進本公司均需全程配戴口罩。另本案提供電子投標請多加利用,以減少疫情期間外出投遞標封。 (九)本案更正招標公告並延長等標期: 1.修正下列內容:工作說明書(需求說明二、施工說明及設備材料規範) (一)、2、(2) 修正為:地墊厚度1cm,±5%。。 (一)、2、(3) 修正為:地墊型式:限齒狀拼接式,直鋪於地板,不得上膠黏著於地板。 (一)、2、(4) 修正為:顏色(花色):廠商提送型錄及樣品供機關選定,並至少提供6種花色。 2.因前項更正,延長等標期6日,電子押標金有效期、投標、開標日期配合更正如下: (1)電子押標金有效期:110年9月7日 (2)截標日期:110年7月8日17 時00分 (3)開標日期:107年7月9日09 時30分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7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 4.請電子領標者,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異動作業下載異動文件。 (http://web.pcc.gov.tw/)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7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7 陳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捷運北投會館健身房或機關指定地點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地墊增設工作505平方公尺、明鏡增設工作(含骨架及線板收邊)34平方公尺、管線移設1式、設施設備拆卸、搬運及復歸費用1式 2、本案開標時未能取具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機關得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為配合防疫措施,進本公司均需全程配戴口罩。另本案提供電子投標請多加利用,以減少疫情期間外出投遞標封。 (九)本案更正招標公告並延長等標期: 1.修正下列內容:工作說明書(需求說明二、施工說明及設備材料規範) (一)、2、(2) 修正為:地墊厚度1cm,±5%。。 (一)、2、(3) 修正為:地墊型式:限齒狀拼接式,直鋪於地板,不得上膠黏著於地板。 (一)、2、(4) 修正為:顏色(花色):廠商提送型錄及樣品供機關選定,並至少提供6種花色。 2.因前項更正,延長等標期6日,電子押標金有效期、投標、開標日期配合更正如下: (1)電子押標金有效期:110年9月7日 (2)截標日期:110年7月8日17 時00分 (3)開標日期:107年7月9日09 時30分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7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 4.請電子領標者,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異動作業下載異動文件。 (http://web.pc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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