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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43111
公佈日期 : 2021/07/12
採購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採購案號 : 110-0100-0202-3010-0501
採購名稱 : 中和單房間職務宿舍屋頂防水隔熱修繕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051016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04,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100-0202-3010-0501
採購名稱:中和單房間職務宿舍屋頂防水隔熱修繕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業務:楊宗翰先生/發包:黃詩惟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2402911分機1015
傳真號碼:(02)2240492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6/15
截止收件日期:2021/06/29
開標日期:2021/06/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820,197 元
Email:wei224@cpami.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土木包工業 廠商應附具曾完成聚?酯防水工程之承作能力證明
附加說明 :
【備註】: 一、〔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0年6月15日至截標日止。 2.地點:本署北區工程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1樓行政室發包) 3.費用:標單費300元(光碟片含招標文件電子檔及施工規範)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名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標單郵資15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1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二、預算金額:新台幣一、八二0、一九七元整(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押標金:新台幣玖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填寫【內政部營建署】,另若為線上繳納押標金,因作業流程因素,退還押標金之時程需要較多天數,合先敘明)。 四、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五、〔其他〕: (1)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電話02-22402911轉1015、傳真02-22404922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1樓。 (3)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地址: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及施工說明書。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備註】: 一、〔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0年6月15日至截標日止。 2.地點:本署北區工程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1樓行政室發包) 3.費用:標單費300元(光碟片含招標文件電子檔及施工規範)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名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標單郵資15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1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二、預算金額:新台幣一、八二0、一九七元整(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押標金:新台幣玖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填寫【內政部營建署】,另若為線上繳納押標金,因作業流程因素,退還押標金之時程需要較多天數,合先敘明)。 四、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五、〔其他〕: (1)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電話02-22402911轉1015、傳真02-22404922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1樓。 (3)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地址: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及施工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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