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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40545
公佈日期 : 2021/07/07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C10B00029
採購名稱 : 文湖線及淡水線CNIM電扶梯踏階鏈條重置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281901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10B00029
採購名稱:文湖線及淡水線CNIM電扶梯踏階鏈條重置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電機處 陳蒼彥
連絡人電話:(02)25505600分機3082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4/12
截止收件日期:2021/05/03
開標日期:2021/05/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4,198,000 元
Email:e01285@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3020電梯安裝工程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須檢附內政部核發之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證明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4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8林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文湖線及淡水線範圍內機關指定之CNIM電扶梯。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2得標廠商應負責產品訂製、運輸、拆裝及試車調整(含張力及間隙調整)、測試及保固責任等,內容除踏階鏈條、踏階鏈輪、踏階輪更新、踏階及電扶梯內部清潔外,另針對主驅動軸組(軸心、軸承、軸承座、迴轉軌軸承及主驅動鏈條更換)、第二傳動軸組(軸心、軸承、軸承座、皮帶輪、扶手帶驅動鏈條齒盤2組及第二傳動鏈條更換)、張力器組(軸心、軸承、軸承座、迴轉軌軸承)、扶手帶驅動輪系統(扶手帶驅動輪齒盤、軸承、固定座、張力調整齒輪及固定座更換、扶手帶驅動鍊條更換)及扶手帶從動輪系統(軸承2組及固定座更換)進行更新及潤滑等契約約定施作項目。 3本案訂有分段履約期限,分段完成期限如下: (1) 第1階段自開工日起至110年10月31日前完成9臺電扶梯踏階鏈條重置更新。 (2) 第2階段應於111年8月31日前完成11臺電扶梯踏階鏈條重置更新等契約規定項目。 各階段須完成上述電扶梯踏階鏈條更新等契約約定項目及臺數後,方可提報竣工。 4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5為配合市府防疫措施即日起進本公司均需配戴口罩,請廠商自備以避免影響開標權利。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4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8林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文湖線及淡水線範圍內機關指定之CNIM電扶梯。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2得標廠商應負責產品訂製、運輸、拆裝及試車調整(含張力及間隙調整)、測試及保固責任等,內容除踏階鏈條、踏階鏈輪、踏階輪更新、踏階及電扶梯內部清潔外,另針對主驅動軸組(軸心、軸承、軸承座、迴轉軌軸承及主驅動鏈條更換)、第二傳動軸組(軸心、軸承、軸承座、皮帶輪、扶手帶驅動鏈條齒盤2組及第二傳動鏈條更換)、張力器組(軸心、軸承、軸承座、迴轉軌軸承)、扶手帶驅動輪系統(扶手帶驅動輪齒盤、軸承、固定座、張力調整齒輪及固定座更換、扶手帶驅動鍊條更換)及扶手帶從動輪系統(軸承2組及固定座更換)進行更新及潤滑等契約約定施作項目。 3本案訂有分段履約期限,分段完成期限如下: (1) 第1階段自開工日起至110年10月31日前完成9臺電扶梯踏階鏈條重置更新。 (2) 第2階段應於111年8月31日前完成11臺電扶梯踏階鏈條重置更新等契約規定項目。 各階段須完成上述電扶梯踏階鏈條更新等契約約定項目及臺數後,方可提報竣工。 4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5為配合市府防疫措施即日起進本公司均需配戴口罩,請廠商自備以避免影響開標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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