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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39861
公佈日期 : 2021/07/06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011070007
採購名稱 : 基隆區營業處第六期配電饋線自動化擴充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73615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7,751,866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11070007
採購名稱:基隆區營業處第六期配電饋線自動化擴充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200基隆市仁愛區仁一路30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游育仁
連絡人電話:(02)24231156分機5815
傳真號碼:(02)2426023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6/15
截止收件日期:2021/06/21
開標日期:2021/06/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7,770,000 元
Email:u668499@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一、一般規定: (一)本工程允許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得超過二家,其成員至多可有一家國外廠商。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資格應符合下列第三點及補充說明:「八、共同投標規定事項」之規定。符合下列第二點規定資格及具執行本工程主要部分能力之國內廠商得單獨投標(本工程不允許外國廠商單獨投標)。 (二)本工程不接受中國大陸地區之廠商參與投標。 二、單獨投標廠商資格: (一)基本資格: 1.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其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四類之任一類之合法廠商。 (註: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定「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項目。如投標廠商所營事業項目係為代碼化實施前,以文字敘述方式登記者,請廠商自行提示登記業務內容與資格規定之營業項目之相關性,製成對照表,並置於資格封內,本公司將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9.03.17(89)工程企字第89007116號函之規定認定。) 2.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餘詳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規定附註七-4。
附加說明 :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可電子領標,不提供書面領標及電子投標,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逾投標時效本處不負責任。 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上班時間(每週一至五:8時~17時):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134號8樓文書課;非上班時間: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134號警衛室(交值班人員收)。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異議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前,尾數不足1日以1日計,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電話:02-24231156本處政風檢舉電話02-24245719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專線0800-286-586信箱: 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5621156電子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二十四小時檢舉中心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五.本件不得用政府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資格。 六.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 七.押標金如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存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9304-1011070007)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營業部(帳號:8278-1011070007)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換取憑證,面交不收;如以銀行定期存單繳納者應先辦妥質權設定後,將定存單及定存單質權設定覆函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如以銀行支票或本票繳納者抬頭請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八.本案屬分段開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九.開標日及截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十. 投標廠商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聲明。 十一.除得標廠商簽署放棄物調指數說明書外,其餘依本公司「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辦理。。 十二.投標廠商標價應含加值型營業稅。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可電子領標,不提供書面領標及電子投標,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逾投標時效本處不負責任。 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上班時間(每週一至五:8時~17時):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134號8樓文書課;非上班時間: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134號警衛室(交值班人員收)。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異議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前,尾數不足1日以1日計,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電話:02-24231156本處政風檢舉電話02-24245719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專線0800-286-586信箱: 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5621156電子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二十四小時檢舉中心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五.本件不得用政府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資格。 六.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 七.押標金如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存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9304-1011070007)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營業部(帳號:8278-1011070007)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換取憑證,面交不收;如以銀行定期存單繳納者應先辦妥質權設定後,將定存單及定存單質權設定覆函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如以銀行支票或本票繳納者抬頭請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八.本案屬分段開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九.開標日及截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十. 投標廠商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聲明。 十一.除得標廠商簽署放棄物調指數說明書外,其餘依本公司「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辦理。。 十二.投標廠商標價應含加值型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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