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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37524
公佈日期 : 2021/07/01
採購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採購案號 : 109-5500-0101-6720-1120
採購名稱 : 新港社大道與南科聯絡道路口轉向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34687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75,0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5500-0101-6720-1120
採購名稱:新港社大道與南科聯絡道路口轉向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王秀蘭
連絡人電話:(02)87712837
傳真號碼:(02)877128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4/28
截止收件日期:2021/05/07
開標日期:2021/05/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82,140,000 元
Email:lan2016@cpami.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一)甲等營造綜合業 (二)無受停業處分 (三)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四)無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工程實績:於截止投標日前 5 年內完成之土木工程,其工程經費 應符合下列規定: 投標廠商單次工程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12億元,或累計工程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82億元。 (二)實收資本額不低於2,000萬元 (三)權益不低於1,900萬元 (四)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五)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四倍(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六)投標廠商須依上列工程實績規定填列「工程實績詳細表」,並將相關證明資料裝入證件封內。 (七)工程實績相關證件如為影本,得標後須繳驗正本,如有不符,將取消其得標資格,並依規定陳報相關單位懲處。 三、本標案工程之採購不接受廠商共同投標,投標廠商應單獨投標。
附加說明 :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0年7月28日(預定決標日110年6月28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0年4月28日至110年5月7日止。 2.地點:本署工務組(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3.費用:標單費1,000元,郵資276元,設計圖費3,465元,郵資291元。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方式:(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台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 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其它】: 1.決標方式:以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就合於招標文件審查標準之及格廠商開價格標,採最低標決標。 2.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3.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營建有價料回收費: (1)挖(刨)除料剩餘價值折價:挖(刨)除料剩餘價值折價為 45元/M3(實做實算),預估數量為1,875M3;1,875×45 =84,375元。 (2)結構物拆除鋼筋回收、處理、運送費(含過磅費)剩餘 價值折價為8元/㎏(實做實算)。 5.本案係第2次招標,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署換領新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0年7月28日(預定決標日110年6月28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0年4月28日至110年5月7日止。 2.地點:本署工務組(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3.費用:標單費1,000元,郵資276元,設計圖費3,465元,郵資291元。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方式:(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台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 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其它】: 1.決標方式:以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就合於招標文件審查標準之及格廠商開價格標,採最低標決標。 2.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3.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營建有價料回收費: (1)挖(刨)除料剩餘價值折價:挖(刨)除料剩餘價值折價為 45元/M3(實做實算),預估數量為1,875M3;1,875×45 =84,375元。 (2)結構物拆除鋼筋回收、處理、運送費(含過磅費)剩餘 價值折價為8元/㎏(實做實算)。 5.本案係第2次招標,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署換領新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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