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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36485
公佈日期 : 2021/06/30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00428A
採購名稱 : 110年度新北市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清查(開口式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512264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2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428A
採購名稱:110年度新北市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清查(開口式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鄭先生/游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分機7658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4/16
截止收件日期:2021/04/28
開標日期:2021/04/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000,000 元
Email:AN3214@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或;(應繳交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街道、污水管道、道路之清潔服務、廢棄物清除、環境衛生或污染防治相關業務者(應繳交由政府機關或其授 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營業稅證明文件)。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 廠商同意自本機關通知履約日起開始作業,至(1)契約金額用罄,或(2) 12個月內,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實際履約未達12個月時,機關得視作業實際需要,與廠商合意履約至雙方同意之期限,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游先生,電話為(02)89232300 分機3131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郵購部份: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29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530960。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28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期限] 廠商同意自本機關通知履約日起開始作業,至(1)契約金額用罄,或(2) 12個月內,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實際履約未達12個月時,機關得視作業實際需要,與廠商合意履約至雙方同意之期限,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游先生,電話為(02)89232300 分機3131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郵購部份: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29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530960。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28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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