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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36460
公佈日期 : 2021/06/30
採購單位 : 國家安全局
採購案號 : 110M13020238
採購名稱 : P棟2樓整建工程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410133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881,082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M13020238
採購名稱:P棟2樓整建工程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國家安全局
機關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1段11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規格履約驗結問題洽郭先生55406/投標文件填寫洽黃小姐55389
連絡人電話:(02)28891088分機55389
傳真號碼:(02)2881910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6/16
截止收件日期:2021/06/28
開標日期:2021/06/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592,000 元
Email:np@nsb.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資格摘要(投標時應檢附,未檢附為不合格) 【因系統「廠商資格摘要限填500個中文字」故摘要說明】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 3.目的主管機關法令規定所需之證明: ■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E102011土木包工業 ■E801060室內裝修業 4.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切結書1(自行執業,投標時檢附)
附加說明 :
附加說明【因系統「附加說明限填2000個中文字」故摘要說明】 ★★請配合政府防疫政策★★ 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19日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三及,請全國民眾落實配合第三級警戒管制措施「外出全程配戴口罩」,共同努力,嚴守防線。 未配戴口罩者不得進入本局開標室,為避免影響廠商現場開標、議價權益,請遵守上述規定,請共體時艱,感謝您的配合。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實施電子領標,無備書面文件,請有意競標廠商逕至工程會指定網站下載或電洽電子領投標系統維護廠商中華電信0800-080-512由專人協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案實施電子領標,本局無再收取文件費用. [其他]: 1.有關案內需求規範等問題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3時30分至16時30分止),電洽02-28817088轉55406郭先生洽詢協處. 2.請注意投標必備文件包括廠商聲明書,投標招標契約三用文件(一式9份),標價清單,納稅證明,委託書,身分證,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目的主管機關法令規定所需之證明(目的主管機關法令規定所需之證明:《■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A.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新臺幣):請依據「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4條辦理甲等: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10倍(工程規模不受限制)【認定辦法第4條第3項】乙等:九千萬元【認定辦法第4條第2項】丙等:二千七百萬元【認定辦法第4條第1項】B.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C.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承攬工程造價限額認定,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及第4條之1規定辦理。):A.土木包工業承攬造價限額(新臺幣): 七百二十萬 元。【認定辦法第2條】B.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C.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E801060室內裝修業: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B.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以及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切結書1(自行執業,投標時檢附)等,請依投標須知檢附以備審驗;押標金支票抬頭請以「國家安全局」開立,若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者,請依投標須知第37條規定之方式辦理(未規定檢附押標金者則免). 3.本案履約期限:第一階段工程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0日內竣工;第二階段工程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0日內竣工。全案預計竣工日期為110年11月30日。本契約所稱日(天)數為日曆天。 3.參與競標廠商,請委託人於開標當日攜帶公司大小章及委託人身分證件出席,以備查驗;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通知期限:係本案招標公告之開標時間)(詳投標須知第29條)。 4.遇颱風天開標處理作法詳投標須知第87條規定.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附加說明【因系統「附加說明限填2000個中文字」故摘要說明】 ★★請配合政府防疫政策★★ 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19日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三及,請全國民眾落實配合第三級警戒管制措施「外出全程配戴口罩」,共同努力,嚴守防線。 未配戴口罩者不得進入本局開標室,為避免影響廠商現場開標、議價權益,請遵守上述規定,請共體時艱,感謝您的配合。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實施電子領標,無備書面文件,請有意競標廠商逕至工程會指定網站下載或電洽電子領投標系統維護廠商中華電信0800-080-512由專人協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案實施電子領標,本局無再收取文件費用. [其他]: 1.有關案內需求規範等問題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3時30分至16時30分止),電洽02-28817088轉55406郭先生洽詢協處. 2.請注意投標必備文件包括廠商聲明書,投標招標契約三用文件(一式9份),標價清單,納稅證明,委託書,身分證,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目的主管機關法令規定所需之證明(目的主管機關法令規定所需之證明:《■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A.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新臺幣):請依據「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4條辦理甲等: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10倍(工程規模不受限制)【認定辦法第4條第3項】乙等:九千萬元【認定辦法第4條第2項】丙等:二千七百萬元【認定辦法第4條第1項】B.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C.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承攬工程造價限額認定,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及第4條之1規定辦理。):A.土木包工業承攬造價限額(新臺幣): 七百二十萬 元。【認定辦法第2條】B.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C.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E801060室內裝修業: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B.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以及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切結書1(自行執業,投標時檢附)等,請依投標須知檢附以備審驗;押標金支票抬頭請以「國家安全局」開立,若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者,請依投標須知第37條規定之方式辦理(未規定檢附押標金者則免). 3.本案履約期限:第一階段工程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0日內竣工;第二階段工程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0日內竣工。全案預計竣工日期為110年11月30日。本契約所稱日(天)數為日曆天。 3.參與競標廠商,請委託人於開標當日攜帶公司大小章及委託人身分證件出席,以備查驗;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通知期限:係本案招標公告之開標時間)(詳投標須知第29條)。 4.遇颱風天開標處理作法詳投標須知第87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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