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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36386
公佈日期 : 2021/06/30
採購單位 : 基隆市警察局
採購案號 : 110036
採購名稱 : 110年秋冬季防風機能外套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133516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4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36
採購名稱:110年秋冬季防風機能外套
採購類別:採購-衣物穿著類
採購單位:基隆市警察局
機關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盧善修
連絡人電話:(02)24246940分機2972
傳真號碼:(02)2429347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5/17
截止收件日期:2021/05/21
開標日期:2021/05/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45,600 元
Email:f110808@klg.gov.tw
廠商資格 :
凡經合法登記設立並依法納稅之廠商均可參加: 一、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公司(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三、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或非拒絕往來戶之金融機構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 四、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一、本採購案屬公告金額以上之財物採購,採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採評分及格最低標為決標原則。 二、開標時投標廠商應有代表到場,以利審查評分作業之進行。 三、參加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草約及投標等有關文件。 四、投標文件領取方式: (一)專人領取:請至本局2樓後勤科領取招標文件。 (二)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1郵函以購買1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52元,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4日)寄達基隆市警察局後勤科(基隆市信二路205號)。 (三)索取文件: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請使用「檢核電子憑據」功能列印「書面電子憑據」資料裝入外標封內。 五、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 02-8789-7647、02-8789-7648)提出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 六、檢舉:法務部調查局(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88888)。法務部廉政署(信箱: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基隆市調查站(信箱:基隆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工程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基隆市202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七、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10年5月21日下午17時前提出。 八、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124萬5,600元,為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財物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8、19條、52條第1項第1款、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開標,地點為本局1樓開標室: (一)資格標訂於110年5月24日上午9時整,由採購單位後勤科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文件。 (二)審查委員會議訂於110年5月25日上午9時整召開,就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 商,依據本案審查須知規定辦理審查。 (三)價格標訂於110年5月26日下午2時30分整,由審查評分合格者,參加比(減)價。 九、廠商應自量身完畢,本局函文(以本局函發文件日期為準)通知廠商製作之翌日起100日曆天內一次交驗(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以機關收件時間為準),並送達指定地點。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本採購案屬公告金額以上之財物採購,採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採評分及格最低標為決標原則。 二、開標時投標廠商應有代表到場,以利審查評分作業之進行。 三、參加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草約及投標等有關文件。 四、投標文件領取方式: (一)專人領取:請至本局2樓後勤科領取招標文件。 (二)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1郵函以購買1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52元,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4日)寄達基隆市警察局後勤科(基隆市信二路205號)。 (三)索取文件: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請使用「檢核電子憑據」功能列印「書面電子憑據」資料裝入外標封內。 五、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 02-8789-7647、02-8789-7648)提出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 六、檢舉:法務部調查局(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88888)。法務部廉政署(信箱: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基隆市調查站(信箱:基隆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工程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基隆市202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七、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10年5月21日下午17時前提出。 八、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124萬5,600元,為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財物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8、19條、52條第1項第1款、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開標,地點為本局1樓開標室: (一)資格標訂於110年5月24日上午9時整,由採購單位後勤科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文件。 (二)審查委員會議訂於110年5月25日上午9時整召開,就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 商,依據本案審查須知規定辦理審查。 (三)價格標訂於110年5月26日下午2時30分整,由審查評分合格者,參加比(減)價。 九、廠商應自量身完畢,本局函文(以本局函發文件日期為準)通知廠商製作之翌日起100日曆天內一次交驗(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以機關收件時間為準),並送達指定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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