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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35947
公佈日期 : 2021/06/30
採購單位 : 臺中市后里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006090910
採購名稱 : 110年度仁里里、泰安里道路及附屬設施改善暨綠美化景觀工程(開口契約)-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71,69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6090910
採購名稱:110年度仁里里、泰安里道路及附屬設施改善暨綠美化景觀工程(開口契約)-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中市后里區公所
機關地址:421臺中市后里區墩西里公安路84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公建課(王念嵩)
連絡人電話:(04)25562116分機315
傳真號碼:(04)2558632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6/10
截止收件日期:2021/06/15
開標日期:2021/06/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77,000 元
Email:houli.gov@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可複數勾選): ■營業項目為「工程技術顧問業」登記代碼「I101061」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註: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之廠商,應繳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本小目廠商免附納稅證明及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
■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明文件、技師執業執照。(本小目廠商免附納稅證明) ■其他證明文件: ? 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廠商切結書:切結書1(廠商)及切結書2(執業技師)。 ? 授權委託書:投標人如須委託其全權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務,則必須填具「授權委託書」1份,得於開標當場提出。 ? 電子領標憑據:採電子領標者,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並得提出係由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投標系統下載之證明文件,如該次領標電子繳交憑據電子檔(*.tkn檔),或由廠商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提供之「檢驗電子憑據」功能列印電子憑據明細之紙本於投標封附上,未提出者得當場提出說明。 ? 屬人力派遣性質之採購,投標廠商應檢附人力派遣業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提出) ? 價格文件:本案投標時無須填寫總標單,惟服務費率及金額仍應於服務建議書內敘明。 服務建議書及規劃設計圖說:應提送服務建議書 8 份及規劃設計圖說 8 份。(詳投標須知第七十三條其他須知:補充說明) 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一、[招標文件領取地點]: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二、[領標及投標期限]: (1) 領標:本採購為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請自行上網登入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取標案。 (2) 投標期限:請依公告截止收件日期時前,以專人送達或郵遞方式(請預留郵遞時間)送達本所,收件時間以本所核蓋收件章戳為準,凡經送達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3) 本案開標日期時間及地點已公告明定,開標作業有採購法第60條規定之各款情事,經通知於期限內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權利。 三、本案勞務採購免收押標金, 110 年 06 月 16 日 11:00 資格審查; 14:00 評選。 四、疑議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五、[檢舉電話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6000號信箱。 台中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4-23038888、臺中郵政6000號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住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台中市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住址:臺中市西屯區臺中港路2段89號文心樓9樓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4-22177293、04-22289111轉23600、傳真:04-22280882 六、依據臺中市政府100年7月28日府授秘採字第1000141086號函:辦理採購時,請於招標文件增列資料如下: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明文件、技師執業執照。(本小目廠商免附納稅證明) ■其他證明文件: ? 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廠商切結書:切結書1(廠商)及切結書2(執業技師)。 ? 授權委託書:投標人如須委託其全權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務,則必須填具「授權委託書」1份,得於開標當場提出。 ? 電子領標憑據:採電子領標者,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並得提出係由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投標系統下載之證明文件,如該次領標電子繳交憑據電子檔(*.tkn檔),或由廠商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提供之「檢驗電子憑據」功能列印電子憑據明細之紙本於投標封附上,未提出者得當場提出說明。 ? 屬人力派遣性質之採購,投標廠商應檢附人力派遣業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提出) ? 價格文件:本案投標時無須填寫總標單,惟服務費率及金額仍應於服務建議書內敘明。 服務建議書及規劃設計圖說:應提送服務建議書 8 份及規劃設計圖說 8 份。(詳投標須知第七十三條其他須知:補充說明) 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一、[招標文件領取地點]: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 二、[領標及投標期限]: (1) 領標:本採購為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請自行上網登入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取標案。 (2) 投標期限:請依公告截止收件日期時前,以專人送達或郵遞方式(請預留郵遞時間)送達本所,收件時間以本所核蓋收件章戳為準,凡經送達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3) 本案開標日期時間及地點已公告明定,開標作業有採購法第60條規定之各款情事,經通知於期限內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權利。 三、本案勞務採購免收押標金, 110 年 06 月 16 日 11:00 資格審查; 14:00 評選。 四、疑議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五、[檢舉電話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6000號信箱。 台中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4-23038888、臺中郵政6000號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住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台中市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住址:臺中市西屯區臺中港路2段89號文心樓9樓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4-22177293、04-22289111轉23600、傳真:04-22280882 六、依據臺中市政府100年7月28日府授秘採字第1000141086號函:辦理採購時,請於招標文件增列資料如下: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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