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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35838
公佈日期 : 2021/06/30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
採購案號 : 1100330C0039
採購名稱 : 110年度龍山機動所待勤室整修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67945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11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330C0039
採購名稱:110年度龍山機動所待勤室整修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董佩榕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分機1138
傳真號碼:(02)2725392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6/15
截止收件日期:2021/06/28
開標日期:2021/06/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122,381 元
Email:hp43117@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或E801060室內裝修業(須為從事室內裝修施工之業務)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本次招標第3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更正前後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圖說、空白標單。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0年6月17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6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案不予延長等標期,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5月20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因受COVID-19疫情影響,雙北地區列為三級警戒範圍,配合防疫政策,爰延長等標期。 二、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0年6月7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6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本次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四、請注意投標須知第25點及第47點延長押標金有效期之規定。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0年8月27日。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5月20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因受COVID-19疫情影響,雙北地區列為三級警戒範圍,配合防疫政策,爰延長等標期。 二、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0年5月26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6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本次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四、請注意投標須知第25點及第47點延長押標金有效期之規定。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0年8月1日。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5月20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底價]:新臺幣9,110,000元整。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135號;承辦人員:小隊長李肇文;電話:(02)23310379)。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5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5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0年7月24日。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於開標前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規定,將領標憑據併入投標文件投標。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且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次招標第3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更正前後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圖說、空白標單。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0年6月17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6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案不予延長等標期,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5月20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因受COVID-19疫情影響,雙北地區列為三級警戒範圍,配合防疫政策,爰延長等標期。 二、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0年6月7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6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本次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四、請注意投標須知第25點及第47點延長押標金有效期之規定。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0年8月27日。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5月20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因受COVID-19疫情影響,雙北地區列為三級警戒範圍,配合防疫政策,爰延長等標期。 二、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0年5月26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6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本次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四、請注意投標須知第25點及第47點延長押標金有效期之規定。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0年8月1日。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5月20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底價]:新臺幣9,110,000元整。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135號;承辦人員:小隊長李肇文;電話:(02)23310379)。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5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5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0年7月24日。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於開標前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規定,將領標憑據併入投標文件投標。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且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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