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135644
公佈日期 : 2021/06/29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臺東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111000014
採購名稱 : 蘭嶼發電廠建置儲能系統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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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3405192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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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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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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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1000014
採購名稱:蘭嶼發電廠建置儲能系統
採購類別:採購-水電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臺東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正氣路38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劉紀澤
連絡人電話:(089)322481分機282
傳真號碼:(089)32246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5/31
截止收件日期:2021/06/15
開標日期:2021/06/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2,450,000 元
Email:u408171@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1)廠商曾完成儲能系統(併入11.4KV以上電壓等級之電力系統)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文件。如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3-2)廠商資格文件內容如以中文以外之語文書寫,應檢附原文及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2.餘詳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12.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更正公告】
考量全國COVID-19疫情險峻,原訂截標日期110年5月31日下午5時,展延至110年6月15日下午5時,開標日期配合延至110年6月16日下午2時,其餘招標規範皆未變動。
一、決標方式:最有利標。
二、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辦理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與第52條第1項第3款,不訂底價,並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且依該法第56條第1項評定最有利標。評選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詳「台灣電力公司台東區營業處「蘭嶼發電廠建置儲能系統」採購案投標廠商評選須知」。
三、本案為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及開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憑證應依類別裝入標封後交寄。
四、押標金以電匯方式繳交者,繳納帳戶: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號:9304-1111000014,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號:8278-1111000014,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交貨地點:送交暨安裝於招標機關指定地點台電蘭嶼發電廠(地址:台東縣蘭嶼鄉紅頭村漁人145號)
六、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 150 日曆天內完成(包括交貨、組立/合、運轉測試及驗收),餘本處「蘭嶼發電廠建置儲能系統」採購規範6.1安裝及驗收日期。
七、招標文件:(一)本處「蘭嶼發電廠建置儲能系統」採購規範(二)標價清單(三)投標廠商聲明書(四)本公司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五)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六)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七)未詳盡部分,詳公告之招標文件。
八、廠商須出具全份文件:(一)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二)標價清單(三)押標金或繳納憑證(四)投標廠商聲明書(五)資格文件影本(六)規格文件影本(七)其他:餘詳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44.(7),以上文件裝封於綜合封內。
九、截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次上班日代之。
十、本案公告之預算金額含稅(未稅金額為69,000,000元),投標標價不含稅,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採購數量詳如本處「蘭嶼發電廠建置儲能系統」採購規範。
十一、投標廠商應保證投標時所提送之規格文件內所有文件、設計、技術及施工法等均未違反使用第三者之智慧財產權與專利權。若有侵害第三者之智慧財產權與專利權時,投標者應負擔所有之法律責任,與台電公司無涉,餘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蘭嶼發電廠建置儲能系統」採購規範」6.4.2條規定。
十二、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89-322481轉207、220,廉政電子信箱:d11163@taipower.com.tw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更正公告】
考量全國COVID-19疫情險峻,原訂截標日期110年5月31日下午5時,展延至110年6月15日下午5時,開標日期配合延至110年6月16日下午2時,其餘招標規範皆未變動。
一、決標方式:最有利標。
二、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辦理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與第52條第1項第3款,不訂底價,並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且依該法第56條第1項評定最有利標。評選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詳「台灣電力公司台東區營業處「蘭嶼發電廠建置儲能系統」採購案投標廠商評選須知」。
三、本案為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及開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憑證應依類別裝入標封後交寄。
四、押標金以電匯方式繳交者,繳納帳戶: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號:9304-1111000014,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號:8278-1111000014,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交貨地點:送交暨安裝於招標機關指定地點台電蘭嶼發電廠(地址:台東縣蘭嶼鄉紅頭村漁人145號)
六、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 150 日曆天內完成(包括交貨、組立/合、運轉測試及驗收),餘本處「蘭嶼發電廠建置儲能系統」採購規範6.1安裝及驗收日期。
七、招標文件:(一)本處「蘭嶼發電廠建置儲能系統」採購規範(二)標價清單(三)投標廠商聲明書(四)本公司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五)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六)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七)未詳盡部分,詳公告之招標文件。
八、廠商須出具全份文件:(一)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二)標價清單(三)押標金或繳納憑證(四)投標廠商聲明書(五)資格文件影本(六)規格文件影本(七)其他:餘詳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44.(7),以上文件裝封於綜合封內。
九、截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次上班日代之。
十、本案公告之預算金額含稅(未稅金額為69,000,000元),投標標價不含稅,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採購數量詳如本處「蘭嶼發電廠建置儲能系統」採購規範。
十一、投標廠商應保證投標時所提送之規格文件內所有文件、設計、技術及施工法等均未違反使用第三者之智慧財產權與專利權。若有侵害第三者之智慧財產權與專利權時,投標者應負擔所有之法律責任,與台電公司無涉,餘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蘭嶼發電廠建置儲能系統」採購規範」6.4.2條規定。
十二、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89-322481轉207、220,廉政電子信箱:d11163@taipower.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