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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33546
公佈日期 : 2021/06/25
採購單位 :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採購案號 : 11005112456
採購名稱 : 110年至113年度陽明大樓地下停車場及林管處公務車停車場停管設備租賃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15140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5112456
採購名稱:110年至113年度陽明大樓地下停車場及林管處公務車停車場停管設備租賃案
採購類別:租賃-設備或場地
採購單位: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停車管理處 盧文標
連絡人電話:(04)22289111分機61359
傳真號碼:(04)2225034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6/10
截止收件日期:2021/06/15
開標日期:2021/06/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07,800 元
Email:wpl0320g@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業(中類:CC)、機電工程業(中類:E6)、電信工程業(中類:E7)、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小類:EZ05)其一資格
附加說明 :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207,800元整。 貳、補充說明: 1.本案公開各項租賃設備數量、施作項目及每月租賃金額(預算)單價供投標廠商參考,以維招標公平性。 2.倘因機關政策變更等因素終止部分或全部停車場之租賃,租賃金額不足月部分依比例計算之,廠商投標前應明確瞭解此風險評估,不得因數量差異而提出價金變更。 3.廠商於履約期間內(自查驗合格當日算(第1個月不足月仍以1個月計,惟計價金額依比例計算之)起為期36個月)經機關評估履約情形良好且無重大違規情事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80萬5,200元。 4.履約期限為查驗合格當日(第1個月不足月者仍以1個月計,惟計價金額依比例計算之)算起為期36個月止(3年)。 5.租賃期間,設備及耗材均由廠商負責維護及提供。 6.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本機關專戶為受款人:臺中市公有停車場基金專戶。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1,207,800元整。 貳、補充說明: 1.本案公開各項租賃設備數量、施作項目及每月租賃金額(預算)單價供投標廠商參考,以維招標公平性。 2.倘因機關政策變更等因素終止部分或全部停車場之租賃,租賃金額不足月部分依比例計算之,廠商投標前應明確瞭解此風險評估,不得因數量差異而提出價金變更。 3.廠商於履約期間內(自查驗合格當日算(第1個月不足月仍以1個月計,惟計價金額依比例計算之)起為期36個月)經機關評估履約情形良好且無重大違規情事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80萬5,200元。 4.履約期限為查驗合格當日(第1個月不足月者仍以1個月計,惟計價金額依比例計算之)算起為期36個月止(3年)。 5.租賃期間,設備及耗材均由廠商負責維護及提供。 6.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本機關專戶為受款人:臺中市公有停車場基金專戶。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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