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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33543
公佈日期 : 2021/06/25
採購單位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GF4-110029
採購名稱 : 「物件儲存系統擴充」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53171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3,0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F4-110029
採購名稱:「物件儲存系統擴充」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通信設備類
採購單位: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臺灣銀行採購部開標一科
連絡人電話:(02)23497661
傳真號碼:(02)238220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6/02
截止收件日期:2021/06/18
開標日期:2021/06/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5,000,000 元
Email:bot232@mail.bot.com.tw
廠商資格 :
一、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投標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二.本案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三、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依法納稅之廠商。投標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供審查: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或投標廠商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0日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5)廠商信用之證明。 (6)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附加說明 :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4.【投標廠商及財物來源地區】: 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惟外國廠商(不含大陸地區廠商)之在台分公司可參與投標。投標廠商不得報列中國大陸原產地及品牌產品。 5.【洽辦機關】:本案係臺銀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辦理招標。 6.【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2).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7.【履約期限】: (1).立約商應自簽約日起120個日曆天內完成全案之交貨及安裝。 (2).立約商應自簽約日起180個日曆天內完成實機整體運作測試,並提送本招標規範第陸條規定之報驗文件向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申請報驗,如未檢附報驗文件或報驗文件漏附,將視同尚未完成履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4.【投標廠商及財物來源地區】: 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惟外國廠商(不含大陸地區廠商)之在台分公司可參與投標。投標廠商不得報列中國大陸原產地及品牌產品。 5.【洽辦機關】:本案係臺銀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辦理招標。 6.【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2).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7.【履約期限】: (1).立約商應自簽約日起120個日曆天內完成全案之交貨及安裝。 (2).立約商應自簽約日起180個日曆天內完成實機整體運作測試,並提送本招標規範第陸條規定之報驗文件向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申請報驗,如未檢附報驗文件或報驗文件漏附,將視同尚未完成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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