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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07098
公佈日期 : 2021/05/07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10A053
採購名稱 : 110年度青年公園管理所所轄公園整建工程-中正區、萬華區及大安區公園整建工程、臺北市110年度大安區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88191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769,37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A053
採購名稱:110年度青年公園管理所所轄公園整建工程-中正區、萬華區及大安區公園整建工程、臺北市110年度大安區預約式鄰里天然災害搶修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許珈禎/黃小玲
連絡人電話:(02)23032451分機27
傳真號碼:(02)2332312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4/23
截止收件日期:2021/05/04
開標日期:2021/05/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769,370 元
Email:db-13659@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僅需任一項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專業營造業: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附加說明 :
【重要訊息】 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治措施,進入本處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禁止進入洽公。 二、配合防疫量測體溫,投標廠商投標及派員出席採購作業(開標、比議價及決標等),請預留進出時間,並配戴口罩。 [公告底價]:新臺幣11,769,370元整。 [設計單位/承辦人/電話] 青年公園管理所/許珈禎/(02)23032451分機27 [本案採一次投開標,預定決標日期]:110年5月4日(本案合併發包分別訂約,臺北市110年度大安區預約式鄰里天然災害搶修工程決標後與大安區公所訂約。) [履約保證金額度]:訂約總價之10%,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履約期限]:本工程係以日曆天計算工期(餘詳契約第7條) 一、110年度青年公園管理所所轄公園整建工程-中正區、萬華區及大安區公園整建工程: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 150 日內竣工。 二、臺北市110年度大安區預約式鄰里天然災害搶修工程: 1.待命:■1小時內,區域為:臺北市大安區公所。■2小時內,區域為:臺北市大安區各鄰里公園範圍。■其他:依機關綠化天然災害搶修預約工程特定規範第六條規定辦理。 2.搶險、搶修:(1)本契約執行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係指機關通知交付施工單日期不逾11月30日)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2)施工單施工期限:以各施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3)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或因續期契約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機關得要求承商依本契約內容及單價辦理後續擴充。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10年4月26日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3815132#249、傳真:02-23712363、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0年4月30日(※截止投標日-2)以前。 二、投標廠商派人員參加開標,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依投標須知第49點規定「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若需領回押標金時,請該廠商人員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三、詳細價目表所列人力項目單價,依投標須知第84點規定,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不予調低。 四、押標金以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繳納者,請留意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25點規定,即「押標金有效期」應比投標須知第47點「報價有效期」長30日以上,期限不足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規定為不合格標。 例:倘開標日為3月1日,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次日起60日止,則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依第25點規定應至開標次日起90日止,即有效期應逾5月30日後。(3月1日不計,自3月2日當日起算90日) 五、依投標須知第10點規定,請一併檢附領標電子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本機關依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第9款規定視為不合格標。廠商對領標作業系統如有疑義,請透過系統24小時免費客服電話:0800-080-512洽詢。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重要訊息】 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治措施,進入本處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禁止進入洽公。 二、配合防疫量測體溫,投標廠商投標及派員出席採購作業(開標、比議價及決標等),請預留進出時間,並配戴口罩。 [公告底價]:新臺幣11,769,370元整。 [設計單位/承辦人/電話] 青年公園管理所/許珈禎/(02)23032451分機27 [本案採一次投開標,預定決標日期]:110年5月4日(本案合併發包分別訂約,臺北市110年度大安區預約式鄰里天然災害搶修工程決標後與大安區公所訂約。) [履約保證金額度]:訂約總價之10%,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履約期限]:本工程係以日曆天計算工期(餘詳契約第7條) 一、110年度青年公園管理所所轄公園整建工程-中正區、萬華區及大安區公園整建工程: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 150 日內竣工。 二、臺北市110年度大安區預約式鄰里天然災害搶修工程: 1.待命:■1小時內,區域為:臺北市大安區公所。■2小時內,區域為:臺北市大安區各鄰里公園範圍。■其他:依機關綠化天然災害搶修預約工程特定規範第六條規定辦理。 2.搶險、搶修:(1)本契約執行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係指機關通知交付施工單日期不逾11月30日)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2)施工單施工期限:以各施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3)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或因續期契約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機關得要求承商依本契約內容及單價辦理後續擴充。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10年4月26日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3815132#249、傳真:02-23712363、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0年4月30日(※截止投標日-2)以前。 二、投標廠商派人員參加開標,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依投標須知第49點規定「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若需領回押標金時,請該廠商人員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三、詳細價目表所列人力項目單價,依投標須知第84點規定,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不予調低。 四、押標金以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繳納者,請留意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25點規定,即「押標金有效期」應比投標須知第47點「報價有效期」長30日以上,期限不足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規定為不合格標。 例:倘開標日為3月1日,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次日起60日止,則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依第25點規定應至開標次日起90日止,即有效期應逾5月30日後。(3月1日不計,自3月2日當日起算90日) 五、依投標須知第10點規定,請一併檢附領標電子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本機關依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第9款規定視為不合格標。廠商對領標作業系統如有疑義,請透過系統24小時免費客服電話:0800-080-51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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