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106256
公佈日期 : 2021/05/06
採購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採購案號 : KMA-CH-11003
採購名稱 : 航廈空調箱汰換委託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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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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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1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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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KMA-CH-11003
採購名稱:航廈空調箱汰換委託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採購-冷涷空調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機關地址:891金門縣金湖鎮尚義機場2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李曜儒
連絡人電話:(082)313609
傳真號碼:(082)32850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3/10
截止收件日期:2021/03/25
開標日期:2021/03/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994,000 元
Email:lee700693@mail.kma.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應為冷凍空調相關之專業技師或工程技術顧問業。
附加說明 : (一)專業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冷凍空調。
2.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工程技術顧問業: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明。
2.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冷凍空調。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三)廠商納稅證明(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
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
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
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
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
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
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
代之。
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
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
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最近6個月無退票記錄證明(資料來源需為票據交換機構)。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附註規定填寫,並加蓋廠
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投標廠商有附註事項第7項情形者,請填
寫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
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
項處罰。)。
(六)無不良紀錄(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本項由招標機關開標時
上網查詢)。
(七)電子領標明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專業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冷凍空調。
2.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工程技術顧問業: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明。
2.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冷凍空調。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三)廠商納稅證明(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
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
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
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
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
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
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
代之。
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
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
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最近6個月無退票記錄證明(資料來源需為票據交換機構)。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附註規定填寫,並加蓋廠
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投標廠商有附註事項第7項情形者,請填
寫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
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
項處罰。)。
(六)無不良紀錄(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本項由招標機關開標時
上網查詢)。
(七)電子領標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