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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05498
公佈日期 : 2021/05/05
採購單位 :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11003005
採購名稱 : 本公司辦公大樓4樓大禮堂整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102598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83,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3005
採購名稱:本公司辦公大樓4樓大禮堂整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6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黃美娟
連絡人電話:(03)5510263分機2103
傳真號碼:(03)551026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3/25
截止收件日期:2021/03/31
開標日期:2021/03/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0,000 元
Email:9051551@hch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證明: 1.納稅證明屬個人所得稅者,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提出核定通知書影本或依法免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及「學術機構」得免提出核定通知書影本或依法免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
其他事項: 1.本招標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辦理採購,僅提供電子領標,廠商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領標。 2.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迴避及禁止規定,為維護投標廠商權益,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用對象並嚴格遵守。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4.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答復。 5.投標廠商對本案之"招標規範"等文件內容有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洽承辦單位人員詢問(聯絡人:黃皓君,聯絡電話:03-5510263分機2108)。 6.有關印花稅之繳納:本案屬印花稅法第7條第1項第3款之承攬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依據新竹縣政府107年1月3日府財稅酒字第1070001684號函示:請得標廠商以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或竹東分局開立之採購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7.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其他事項: 1.本招標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辦理採購,僅提供電子領標,廠商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領標。 2.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迴避及禁止規定,為維護投標廠商權益,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用對象並嚴格遵守。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4.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答復。 5.投標廠商對本案之"招標規範"等文件內容有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洽承辦單位人員詢問(聯絡人:黃皓君,聯絡電話:03-5510263分機2108)。 6.有關印花稅之繳納:本案屬印花稅法第7條第1項第3款之承攬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依據新竹縣政府107年1月3日府財稅酒字第1070001684號函示:請得標廠商以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或竹東分局開立之採購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7.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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