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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05346
公佈日期 : 2021/05/05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採購案號 : 6930900037
採購名稱 : 台南鹽田儲能系統財物採購帶安裝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776375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6930900037
採購名稱:台南鹽田儲能系統財物採購帶安裝案
採購類別:採購-水電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機關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採購二課
連絡人電話:(04)26580151分機3420
傳真號碼:(04)2657919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3/23
截止收件日期:2021/03/29
開標日期:2021/03/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82,000,000 元
Email:d6934303@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1.國內廠商資格 (1)投標廠商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下列之一者: (A) 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B) CC01090 電池製造業 (C) E601010 電器承裝業 (D) 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2)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3)納稅證明 2.外國廠商資格 (1)投標廠商須提出為GPA締約國(或政治實體)司法管轄權下依法登記之公司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應符合上述國內廠商基本資格所列之營業項目規定之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須自下列兩項證明文件中,自行擇一提出一項文件: (A) 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B) 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附加說明 :
一、以上金額均為含稅。(預算採購未稅金額:744,761,905元) 二、決標方式:最有利標。 三、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辦理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與第52條第1項第3款,不訂底價,並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且依該法第56條第1項評定最有利標。評選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詳「投標廠商評選須知」。 四、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及開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五、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其有效期應至110年6月30日(含)以後。 六、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七、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578802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u460648@taipower.com.tw 八、現場勘查日期:本公司訂於110年3月12日(五)下午1時統一辦理本案場現場勘查作業(集合地點:本案電氣室南側之南30道路)。有投標意願廠商均可派員參加,惟廠商應自備安全帽等個人防護具,並遵守台電公司工安相關規定。 九、本案所有資通訊設備(含BMS、PCS)之原產地不得為中國大陸地區(包含台灣品牌但中國大陸生產者)。 十、投標廠商應保證投標時所提送之規格文件內所有文件、設計、技術及施工法等均未違反使用第三者之智慧財產權與專利權。若有侵害第三者之智慧財產權與專利權時,投標者應負擔所有之法律責任,與台電公司無涉,餘詳特訂條款16.8智慧財產權及所有權。 【第二次更正公告說明】 本次修正係為修改電氣室儲能系統技術規範書內容,詳補遺內容對照表-補遺文件01。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以上金額均為含稅。(預算採購未稅金額:744,761,905元) 二、決標方式:最有利標。 三、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辦理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與第52條第1項第3款,不訂底價,並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且依該法第56條第1項評定最有利標。評選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詳「投標廠商評選須知」。 四、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及開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五、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其有效期應至110年6月30日(含)以後。 六、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七、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578802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u460648@taipower.com.tw 八、現場勘查日期:本公司訂於110年3月12日(五)下午1時統一辦理本案場現場勘查作業(集合地點:本案電氣室南側之南30道路)。有投標意願廠商均可派員參加,惟廠商應自備安全帽等個人防護具,並遵守台電公司工安相關規定。 九、本案所有資通訊設備(含BMS、PCS)之原產地不得為中國大陸地區(包含台灣品牌但中國大陸生產者)。 十、投標廠商應保證投標時所提送之規格文件內所有文件、設計、技術及施工法等均未違反使用第三者之智慧財產權與專利權。若有侵害第三者之智慧財產權與專利權時,投標者應負擔所有之法律責任,與台電公司無涉,餘詳特訂條款16.8智慧財產權及所有權。 【第二次更正公告說明】 本次修正係為修改電氣室儲能系統技術規範書內容,詳補遺內容對照表-補遺文件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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