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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04766
公佈日期 : 2021/05/04
採購單位 : 嘉義縣政府
採購案號 : 110TA211B2
採購名稱 : 嘉義縣水資源回收中心淨水設備機組及附屬設施(含代操作運轉)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741811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6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TA211B2
採購名稱:嘉義縣水資源回收中心淨水設備機組及附屬設施(含代操作運轉)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嘉義縣政府
機關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下水道工程科 陳楷傑
連絡人電話:(05)3620123分機8817
傳真號碼:(05)362120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4/15
截止收件日期:2021/04/20
開標日期:2021/04/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2,880,000 元
Email:chcj8038@mail.cyhg.gov.tw
廠商資格 :
須具備下列營業項目之合法公司、行號資格者(符合其中1種即可): CB01030 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 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 E103101 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E599010 配管工程業 E604010 機械安裝業 F113100 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 J101990 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 J101060 廢(污)水處理業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 110年6月10日前完成設置及功能試車,代操作維護工作至110年10月10日。 ※代為公告事項: 1.本採購案包含4項標的,分別為A.嘉義縣擴大縣治污水處理廠、B.民雄鄉水資源回收中心、C.朴子市水資源回收中心、D.大埔美精密機械園區污水處理廠之淨水設備建置案。 2.每項標的各有一份投標標價清單。 3廠商可對每項標的進行投標,惟至多僅可得標2項標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 http://gcis.nat.gov.tw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府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本府發包中心科(電話:05-3620123轉8271;傳真:05-3620092)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評選日期‧地點]:詳招標文件。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期限: 110年6月10日前完成設置及功能試車,代操作維護工作至110年10月10日。 ※代為公告事項: 1.本採購案包含4項標的,分別為A.嘉義縣擴大縣治污水處理廠、B.民雄鄉水資源回收中心、C.朴子市水資源回收中心、D.大埔美精密機械園區污水處理廠之淨水設備建置案。 2.每項標的各有一份投標標價清單。 3廠商可對每項標的進行投標,惟至多僅可得標2項標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 http://gcis.nat.gov.tw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府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本府發包中心科(電話:05-3620123轉8271;傳真:05-3620092)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評選日期‧地點]:詳招標文件。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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