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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04273
公佈日期 : 2021/05/03
採購單位 : 陸軍專科學校
採購案號 : FO10018P
採購名稱 : 視聽設備更新等8項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94510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254,858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FO10018P
採購名稱:視聽設備更新等8項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通信設備類
採購單位:陸軍專科學校
機關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堅里3鄰龍東路75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喻景暉小姐
連絡人電話:(03)4664600分機345241
傳真號碼:(03)436160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4/23
截止收件日期:2021/04/28
開標日期:2021/04/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500,000 元
Email:aaroc@aaroc.edu.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繳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所得稅等)。 (3)餘同投標須知。 備註: 1.提供附件1-視聽設備更新採購價金表。 2.提供附件2-規格需求說明書所列各項設備型錄(電子型錄請登載網址)訂製品免付型錄,並按規格需求書順序依序標明清楚排列,以利審查;投標商所提同等品應於規格需求說明書內註明,並提供同等品之型錄、規格文件等相關資料,並於案內規格逐一劃線標註,以供審查,不得以書面切結替代,否則以不合格標處理。 3.提供國際會議廳3D音場模擬報告。以EASE3(含)以上版本,或CATT-Acoustic V9以上版本,或ODEON Auditorium以上或原廠提出正版音場模擬;由各軟體廠商所頒發認可之認證技師執行音場模擬並提出模擬報告。以求完成後之參考依據。
附加說明 :
本次修改附件2-視聽設備更新規格需求說明項次1-17規格,餘均無異動。 1.投標及開標方式:  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2.報價及決標方式:  本案採分項報價、總價決標。 3.決標原則:  本案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商。 4.押標金:  本案押標金為新臺幣165,000元整。 5.履約保證金:  繳交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65,000元整,俟全案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乙次無息發還。 6.交貨時間:  (一)得標廠商於材料及設備安裝(組)前之送審相關資料:  (1)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計7個日曆天內提供施工人員名冊送審。   (2)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計14個日曆天內提供防焰木紋PVC地磚、視聽連結椅、按摩椅、油漆、電視櫃、沙發、小茶几等圖(色)樣等,提供甲方選定。  (3)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計14個日曆天內檢附本契約所需的投保之相關保險相關保險單正(影/副)本或保險機構出具之保險證明正(影/副)本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  (4)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45日曆天(含)內將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乙次完成交貨,並完成設備材料審核(含驗收應交之文件),且為交貨日一年內之新品,如無法提供文件者,視同未交貨。 (二)完成設備(材料)等審查合格後,甲方代理人以電話紀錄或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次日起開始施工安裝。並於50個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安裝施工完畢。 (三)乙方完稱交貨後,須以7個日曆天內以書面通知甲方代理人報驗。 (四)履約期限之末日為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者,以該日之次日代之。 7.同等品:  (一)本案所稱之「同等品」,指經甲方審查認定,其價格、廠牌、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提及者,同等品審查標準以附件6.規格、功能、價格表為標準評斷依據,審查結果由甲方填具於附件9.同等品規格審查表。 (二)投標商所提同等品應於投標文件內註明,並提供同等品之型錄、規格文件等相關資料,並依案內規格逐一劃線標註,以供審查,不得以書面切結替代,否則以不合格標處理。   (三)廠商提供同等品請依項次排列成冊提供審查。  (四)廠商欲提出同等品者,應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 8.其他:  (1)本案禁用大陸地區產品。  (2)本案禁止僱用大陸地區人士(含施工、送貨、洽辦)。  (3)本案禁止僱用非法外勞(含送貨、洽辦)。  (4)本案如需申請各項輸出(入)證明,概由乙方負責取得,且乙方不得據以提出增加契約價款、延長交貨時間或免計逾期罰款之要求。  (5)乙方須對於本案中所列設備、施工範圍及現場現況,作完整評估與了解,依本案規範,提供達成各項功能所需之設備及電源等相關線材,不得以本案未註明或標示而要求增加價款。  (6)規格部分記載之中英文有不符時,以中文為準。  (7)本附註條款未載明事項,依「陸軍專科學校內購財物、勞務採購契約通用條款」辦理。  (8)本契約所稱甲方,為陸軍專科學校;所稱乙方,為得標簽約承商;所稱甲方代理人,為陸軍專科學校資訊圖書中心。  (9)(一)為方便有意願投標廠商瞭解施作範圍及施作內容且避免後續針對施作內容有異議或認知有所落差,本案訂於開標日前之上班時間(0900-1100時,1330-1600時)以電話預約方式實施現場勘查(如附件5),聯絡電話:03-4664600*345241,聯絡人:喻小姐,地址:桃園市中壢區龍東路750號。   (二)乙方施工人員(含遞補、替補、備用人員)名冊(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及住址),應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需清晰)、本人簽署之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並於簽約日次日起7日曆天內繳交至甲方實施安全查核,經安全調查結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要求乙方於7日內改正並重新提交名單,經業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始可作業。    (三)乙方工作之人員屬乙方之勞工,與甲方、甲方代理人無任何雇傭、委任、或其他直接、間接之法律關係。乙方工作人員之勞動基準、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安定、勞動者災害、勞工保險等有關法令規定之雇主責任,概由乙方自行負責。另若引發之勞資糾紛,得通知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處理。   (四)上述財物、勞務提供所生一切成本、費用,均已包含於契約總價中,不另計價,價金表如附件1。乙方報價時以總價含稅及內含運費、人工費、手續費等費用,甲方代理人不再支付其他費用。   (五)提供施工前、中、後照片。   (六)案內施工廢棄物清運如含有價金屬,拆卸後交由甲方代理人指定地點放置處理。    (七)乙方施工人員名冊審核後可先行進行拆卸作業。   (八)案內不開放例假日、國定假日施工,乙方需於例假日施工3天前告知甲方代理人報備單位主官(管)核可後,方可施工。   (九)40人階梯教室、視聽室A、視聽室B插座蓋脫落乙方應協助處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次修改附件2-視聽設備更新規格需求說明項次1-17規格,餘均無異動。 1.投標及開標方式:  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2.報價及決標方式:  本案採分項報價、總價決標。 3.決標原則:  本案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商。 4.押標金:  本案押標金為新臺幣165,000元整。 5.履約保證金:  繳交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65,000元整,俟全案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乙次無息發還。 6.交貨時間:  (一)得標廠商於材料及設備安裝(組)前之送審相關資料:  (1)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計7個日曆天內提供施工人員名冊送審。   (2)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計14個日曆天內提供防焰木紋PVC地磚、視聽連結椅、按摩椅、油漆、電視櫃、沙發、小茶几等圖(色)樣等,提供甲方選定。  (3)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計14個日曆天內檢附本契約所需的投保之相關保險相關保險單正(影/副)本或保險機構出具之保險證明正(影/副)本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  (4)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45日曆天(含)內將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乙次完成交貨,並完成設備材料審核(含驗收應交之文件),且為交貨日一年內之新品,如無法提供文件者,視同未交貨。 (二)完成設備(材料)等審查合格後,甲方代理人以電話紀錄或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次日起開始施工安裝。並於50個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安裝施工完畢。 (三)乙方完稱交貨後,須以7個日曆天內以書面通知甲方代理人報驗。 (四)履約期限之末日為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者,以該日之次日代之。 7.同等品:  (一)本案所稱之「同等品」,指經甲方審查認定,其價格、廠牌、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提及者,同等品審查標準以附件6.規格、功能、價格表為標準評斷依據,審查結果由甲方填具於附件9.同等品規格審查表。 (二)投標商所提同等品應於投標文件內註明,並提供同等品之型錄、規格文件等相關資料,並依案內規格逐一劃線標註,以供審查,不得以書面切結替代,否則以不合格標處理。   (三)廠商提供同等品請依項次排列成冊提供審查。  (四)廠商欲提出同等品者,應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 8.其他:  (1)本案禁用大陸地區產品。  (2)本案禁止僱用大陸地區人士(含施工、送貨、洽辦)。  (3)本案禁止僱用非法外勞(含送貨、洽辦)。  (4)本案如需申請各項輸出(入)證明,概由乙方負責取得,且乙方不得據以提出增加契約價款、延長交貨時間或免計逾期罰款之要求。  (5)乙方須對於本案中所列設備、施工範圍及現場現況,作完整評估與了解,依本案規範,提供達成各項功能所需之設備及電源等相關線材,不得以本案未註明或標示而要求增加價款。  (6)規格部分記載之中英文有不符時,以中文為準。  (7)本附註條款未載明事項,依「陸軍專科學校內購財物、勞務採購契約通用條款」辦理。  (8)本契約所稱甲方,為陸軍專科學校;所稱乙方,為得標簽約承商;所稱甲方代理人,為陸軍專科學校資訊圖書中心。  (9)(一)為方便有意願投標廠商瞭解施作範圍及施作內容且避免後續針對施作內容有異議或認知有所落差,本案訂於開標日前之上班時間(0900-1100時,1330-1600時)以電話預約方式實施現場勘查(如附件5),聯絡電話:03-4664600*345241,聯絡人:喻小姐,地址:桃園市中壢區龍東路750號。   (二)乙方施工人員(含遞補、替補、備用人員)名冊(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及住址),應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需清晰)、本人簽署之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並於簽約日次日起7日曆天內繳交至甲方實施安全查核,經安全調查結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要求乙方於7日內改正並重新提交名單,經業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始可作業。    (三)乙方工作之人員屬乙方之勞工,與甲方、甲方代理人無任何雇傭、委任、或其他直接、間接之法律關係。乙方工作人員之勞動基準、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安定、勞動者災害、勞工保險等有關法令規定之雇主責任,概由乙方自行負責。另若引發之勞資糾紛,得通知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處理。   (四)上述財物、勞務提供所生一切成本、費用,均已包含於契約總價中,不另計價,價金表如附件1。乙方報價時以總價含稅及內含運費、人工費、手續費等費用,甲方代理人不再支付其他費用。   (五)提供施工前、中、後照片。   (六)案內施工廢棄物清運如含有價金屬,拆卸後交由甲方代理人指定地點放置處理。    (七)乙方施工人員名冊審核後可先行進行拆卸作業。   (八)案內不開放例假日、國定假日施工,乙方需於例假日施工3天前告知甲方代理人報備單位主官(管)核可後,方可施工。   (九)40人階梯教室、視聽室A、視聽室B插座蓋脫落乙方應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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