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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03650
公佈日期 : 2021/04/30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10m042
採購名稱 : 110年度養豬堆肥廚餘桶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936313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943,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m042
採購名稱:110年度養豬堆肥廚餘桶
採購類別:採購-清潔用品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環清科葉家綸或秘書室陳彥儒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分機2149/7221
傳真號碼:(02)2759799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4/12
截止收件日期:2021/04/16
開標日期:2021/04/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950,000 元
Email:la-chenyenju@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國內廠商營業項目:塑膠日用品製造業(C805030)、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C805050)、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C805990)、其他未分類業(ZZ99)或其他相關行業等及零售、買賣、製造、進出口項目或與招標標的物相關之營業項目之「依政府立案合法設立登記之公司、團體…等」。
附加說明 :
【★公告底價★】新臺幣194萬3,000元整。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做為證明文件,廠商所提登記證明文件,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2.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3.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9萬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履約期限】分2批交貨:第1批於決標次日起算110日曆天內一次交清,第2批於決標次日起算230日曆天內一次交清。 【履約地點】由本局指定,如指定本局所屬以外之倉儲(如廠商所有倉庫或廠商指定之倉儲),應為與本局協商後之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基隆市地區,其所需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負擔,本局點收後貨物保管責任仍應歸屬廠商,俟本局驗收合格後並由廠商依附表分送本局指定單位後解除。 【其他】 1.本案大小廚餘桶組採購數量共計4,470個(其中藍色大桶3,335個、紅色大桶885個及紅色小桶235個、藍色小桶15個)。 2.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3.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以最低標總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4.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4.13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0.4.15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7.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8.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 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公告底價★】新臺幣194萬3,000元整。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做為證明文件,廠商所提登記證明文件,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2.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3.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9萬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履約期限】分2批交貨:第1批於決標次日起算110日曆天內一次交清,第2批於決標次日起算230日曆天內一次交清。 【履約地點】由本局指定,如指定本局所屬以外之倉儲(如廠商所有倉庫或廠商指定之倉儲),應為與本局協商後之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基隆市地區,其所需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負擔,本局點收後貨物保管責任仍應歸屬廠商,俟本局驗收合格後並由廠商依附表分送本局指定單位後解除。 【其他】 1.本案大小廚餘桶組採購數量共計4,470個(其中藍色大桶3,335個、紅色大桶885個及紅色小桶235個、藍色小桶15個)。 2.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3.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以最低標總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4.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4.13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0.4.15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7.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8.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 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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