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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03535
公佈日期 : 2021/04/30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10E002
採購名稱 : 110年度本市雨水下水道幹線箱涵淤泥清理(預約)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90820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247,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E002
採購名稱:110年度本市雨水下水道幹線箱涵淤泥清理(預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環清科張志偉或秘書室方彥傑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分機7270,7214
傳真號碼:(02)2759799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4/12
截止收件日期:2021/04/16
開標日期:2021/04/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247,899 元
Email:la-fyj.maruko@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國內廠商(僅須任一項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承攬工程造價限額認定,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及第4條之1規定辦理。):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其他詳投標須知十三
附加說明 :
※公告底價:新臺幣424萬7,000元整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押標金繳納憑據、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工程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 3.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5.其他詳投標須知及資格/價格審查表 【其他】 1.施工地點有潮汐現象,廠商須確實估價投標。 2.本案採預約式(開口)契約,施工範圍以本局指定區域雨水下水道系統進場施工。 3.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4.詳如補充施工說明書。 5.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 6.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7.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42萬元整 8.履約期限: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4,247,899元,契約期限自(決標翌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契約另有約定,從其約定),工期核算請參考契約書第七條規定。 11.履約地點:本市12行政區雨水下水道系統,及本局認為有必要清理範圍。  12.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電子領標憑據,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1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1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4.13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0.4.15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15.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6.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公告底價:新臺幣424萬7,000元整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押標金繳納憑據、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工程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 3.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5.其他詳投標須知及資格/價格審查表 【其他】 1.施工地點有潮汐現象,廠商須確實估價投標。 2.本案採預約式(開口)契約,施工範圍以本局指定區域雨水下水道系統進場施工。 3.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4.詳如補充施工說明書。 5.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 6.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7.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42萬元整 8.履約期限: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4,247,899元,契約期限自(決標翌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契約另有約定,從其約定),工期核算請參考契約書第七條規定。 11.履約地點:本市12行政區雨水下水道系統,及本局認為有必要清理範圍。  12.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電子領標憑據,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1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1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4.13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0.4.15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15.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6.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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