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102589
公佈日期 : 2021/04/29
採購單位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採購案號 : C1100308
採購名稱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辦理110年度本分署暨所屬辦事處經管國有非公用房屋火災保險、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345840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1100308
採購名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辦理110年度本分署暨所屬辦事處經管國有非公用房屋火災保險、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暨國有非公用土地公共意外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3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施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7814750分機2108
傳真號碼:(02)2771572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3/23
截止收件日期:2021/03/25
開標日期:2021/03/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050,000 元
Email:at8260@fnpn.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 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前揭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已停止使用,不再作為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6681號函示)。 4.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1.本採購案名稱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辦理110年度本分署暨所屬辦事處經管國有非公用房屋火災保險、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暨國有非公用土地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勞務採購案」。 2.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機關得視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經雙方合意以原條件換文或議價方式,與廠商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共計2次,條件如下: (1)於110年4月27日中午12時起至111年4月27日中午12時止之期間若有增加保險標的,機關得辦理第1次後續擴充,該次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5萬元整減決標金額總價。 (2)原保險期間截止前,機關得辦理第2次後續擴充,該次後續擴充期間為111年4月27日中午12時起至112年4月27日中午12時止,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5萬元整。 (3)本採購案採購金額以不逾新臺幣410萬元整為限。 3.111年度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4.本採購案之保險標的物「110年度本分署暨所屬辦事處經管國有非公用房屋火災、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清冊」、「110年度本分署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清冊」、「110年度本分署基隆辦事處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清冊」、「110年度本分署桃園辦事處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清冊」、「110年度本分署宜蘭辦事處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清冊」、「110年度本分署花蓮辦事處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清冊」及「110年度本分署金馬辦事處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清冊」詳招標文件電子檔。 5.本採購案需求單位連絡人莊小姐(02)2781-4750#1604。 6.110年3月8日補充「7.110年度本分署暨所屬辦事處經管國有非公用房屋火災、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清冊」,如已領標請洽本分署秘書室施先生(02)2718-4750#2108領取。 7.修正招標文件如下: 修正保險規格表,四、投保金額,(二)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新增「保險金額及投保區域規範」及附表。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本採購案名稱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辦理110年度本分署暨所屬辦事處經管國有非公用房屋火災保險、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暨國有非公用土地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勞務採購案」。 2.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機關得視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經雙方合意以原條件換文或議價方式,與廠商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共計2次,條件如下: (1)於110年4月27日中午12時起至111年4月27日中午12時止之期間若有增加保險標的,機關得辦理第1次後續擴充,該次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5萬元整減決標金額總價。 (2)原保險期間截止前,機關得辦理第2次後續擴充,該次後續擴充期間為111年4月27日中午12時起至112年4月27日中午12時止,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5萬元整。 (3)本採購案採購金額以不逾新臺幣410萬元整為限。 3.111年度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4.本採購案之保險標的物「110年度本分署暨所屬辦事處經管國有非公用房屋火災、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清冊」、「110年度本分署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清冊」、「110年度本分署基隆辦事處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清冊」、「110年度本分署桃園辦事處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清冊」、「110年度本分署宜蘭辦事處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清冊」、「110年度本分署花蓮辦事處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清冊」及「110年度本分署金馬辦事處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清冊」詳招標文件電子檔。 5.本採購案需求單位連絡人莊小姐(02)2781-4750#1604。 6.110年3月8日補充「7.110年度本分署暨所屬辦事處經管國有非公用房屋火災、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清冊」,如已領標請洽本分署秘書室施先生(02)2718-4750#2108領取。 7.修正招標文件如下: 修正保險規格表,四、投保金額,(二)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新增「保險金額及投保區域規範」及附表。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