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102416
公佈日期 : 2021/04/29
採購單位 : 國立臺南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採購案號 : 110TNAHB03
採購名稱 : 補助工具機產業人才培育計畫工具機設備含零配件-三軸立式加工中心機2台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36014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4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TNAHB03
採購名稱:補助工具機產業人才培育計畫工具機設備含零配件-三軸立式加工中心機2台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國立臺南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710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948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漢廷
連絡人電話:(06)2338501分機405
傳真號碼:(06)233955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4/23
截止收件日期:2021/04/28
開標日期:2021/04/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600,000 元
Email:hanting@gm.tntcsh.tn.edu.tw
廠商資格 :
依法登記及設立之廠商(具有本案履約能力者);詳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檢附: 01 押標金 02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03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04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05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06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 07 標價清單正本 08 切結書正本 09 規格文件
附加說明 :
開標程序:上午10時00分審查投標文件,審查完畢後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廠商無論採書面投標或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已公告者招標機關不另通知),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印章、委託代理授權書(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未能依期限參加或未攜帶合格之印章及授權書辦理者,如有依採購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五十七條之規定須由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時,視同放棄。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工程會96年5月8日工程企字第09600182560號令及投標須知第80點或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第75點規定,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主持開標人於指定開標場所現場通知廠商代表)再行提出電子憑據號碼,未派員到場或提出之憑據號碼經查詢非供本次使用,視同未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 投標廠商之標價有高於公告之各項目預算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3月23日依據洽辦機關規定修正契約第五條 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 新增文字節錄如下: 學校於驗收完成後,備妥採購契約書、驗收合格紀錄、發票或收據(買受人為學校)及立約廠商匯款帳號清冊等資料,經由教育部及國教署函送工業局,工業局據以撥付款項予立約廠商。工業局於接到教育部及國教署所提供之發票後,15日內逕行支付立約商價款。前述付款日數,係指實際工作日,不包括例假日、特定假日及退請受款人補正之日數。立約商提供訂購機關其銀行帳號(含存摺帳號封面影本),供匯款使用(匯款手續費由廠商負擔)。 [4月6日更正洽辦機關為教育部]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開標程序:上午10時00分審查投標文件,審查完畢後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廠商無論採書面投標或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已公告者招標機關不另通知),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印章、委託代理授權書(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未能依期限參加或未攜帶合格之印章及授權書辦理者,如有依採購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五十七條之規定須由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時,視同放棄。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工程會96年5月8日工程企字第09600182560號令及投標須知第80點或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第75點規定,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主持開標人於指定開標場所現場通知廠商代表)再行提出電子憑據號碼,未派員到場或提出之憑據號碼經查詢非供本次使用,視同未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 投標廠商之標價有高於公告之各項目預算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3月23日依據洽辦機關規定修正契約第五條 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 新增文字節錄如下: 學校於驗收完成後,備妥採購契約書、驗收合格紀錄、發票或收據(買受人為學校)及立約廠商匯款帳號清冊等資料,經由教育部及國教署函送工業局,工業局據以撥付款項予立約廠商。工業局於接到教育部及國教署所提供之發票後,15日內逕行支付立約商價款。前述付款日數,係指實際工作日,不包括例假日、特定假日及退請受款人補正之日數。立約商提供訂購機關其銀行帳號(含存摺帳號封面影本),供匯款使用(匯款手續費由廠商負擔)。 [4月6日更正洽辦機關為教育部]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