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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02119
公佈日期 : 2021/04/29
採購單位 : 花蓮縣政府
採購案號 : AB1100000423
採購名稱 : 110年度花蓮縣部落公共網路服務計畫專管中心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507641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B1100000423
採購名稱:110年度花蓮縣部落公共網路服務計畫專管中心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花蓮縣政府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周卉喬
連絡人電話:(03)8221680分機285
傳真號碼:(03)822230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4/07
截止收件日期:2021/04/12
開標日期:2021/04/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00,000 元
Email:huiqiao@hl.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一、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採購標的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本案擬採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若第1階段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過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做成紀錄後,本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比價或議價。
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採購標的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證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公立大學得檢附教育部核准設立公函,廠商納稅之證明及廠商信用之證明得免檢附。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 (2)法人、機構或團體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年度或前一年度「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規定格式填妥並用印)。 4、企劃書1式8份。 5、切結書1份。 6、原住民廠商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7、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列印)俾利本府查驗。 (三)前述應檢附文件1~4項請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並依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順序排放放入標封密封。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採購標的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證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公立大學得檢附教育部核准設立公函,廠商納稅之證明及廠商信用之證明得免檢附。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 (2)法人、機構或團體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年度或前一年度「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規定格式填妥並用印)。 4、企劃書1式8份。 5、切結書1份。 6、原住民廠商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7、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列印)俾利本府查驗。 (三)前述應檢附文件1~4項請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並依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順序排放放入標封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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