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101843
公佈日期 : 2021/04/28
採購單位 : 雲林縣政府
採購案號 : 1102H10014
採購名稱 : 表演廳基礎設施及表演設備整建工程(C期)委託規劃設計監造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579065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702,536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2H10014
採購名稱:表演廳基礎設施及表演設備整建工程(C期)委託規劃設計監造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雲林縣政府
機關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表演藝術科(林于絹)
連絡人電話:(05)5523163
傳真號碼:(05)537118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3/12
截止收件日期:2021/03/26
開標日期:2021/03/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760,500 元
Email:ylhga313@mail.yunlin.gov.tw
廠商資格 :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建築師事務所。 二、土木或結構或都市計畫工程技師事務所。 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以土木、結構或都市計畫等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證書。 c.納稅證明文件。 d.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土木或結構或都市計畫工程技師事務所: a.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b.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c.納稅證明文件。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以土木、結構或都市計畫等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a.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c.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d.納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陳佳君),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3,559萬4,000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2,950萬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規畫設計部分總包價金額】及【監造服務費用統一比率法】(請參考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編列參考表編列),以供甲方簽請首長訂定底價。本案技術服務費用計費方式如下: (一)規劃設計部分:採總包價法計價,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518,275元整,規劃設計範圍詳工作需求說明書,工程建造費約2,950萬元。 (二)監造部分: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統一比率法),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一之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第四類建築。 1.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29,500,000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參考表如下: (1)500萬元以下部分:10.5%。 (2)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10.0%。 (3)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8.9%。 (4)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7.6%。 2.前項1-4點各服務費率監造占百分四十五。 3.本案委託監造部分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1,242,225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參考值乘以百分之壹佰訂定。 4.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之統一比率方式報價(百分之 )。【範例:百分之玖拾陸,即上述各級距服務費率參考表均乘以96%】。 5.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比率百分之壹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6.決標後依決標比率數換算成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後訂定契約。 七、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八、投標廠商須於服務建議書中明確載明或標示本案投標之統一比率值,以供機關簽請首長訂定底價,若僅標示服務經費未標示統一比率值,屆時將以「服務經費」依比例換算成對應之統一比率值並據以辦理議價手續。 九、本案屬劇場特殊空間,包含燈光、音響、懸吊系統及舞台相關專業設施,廠商執行本案之團隊應有與熟悉劇場環境設備之協力廠商或人員,並於服務建議書中檢附該協力廠商或人員同意書,以及其相關經驗實績。(本項目將納入評選標準中) 十、投標廠商如有至本府文化觀光處表演廳現場勘查環境、既有設備系統等需求者,請先聯繫承辦人員(林于絹05-5523163)。 十一、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陳佳君),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3,559萬4,000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2,950萬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規畫設計部分總包價金額】及【監造服務費用統一比率法】(請參考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編列參考表編列),以供甲方簽請首長訂定底價。本案技術服務費用計費方式如下: (一)規劃設計部分:採總包價法計價,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518,275元整,規劃設計範圍詳工作需求說明書,工程建造費約2,950萬元。 (二)監造部分: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統一比率法),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一之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第四類建築。 1.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29,500,000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參考表如下: (1)500萬元以下部分:10.5%。 (2)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10.0%。 (3)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8.9%。 (4)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7.6%。 2.前項1-4點各服務費率監造占百分四十五。 3.本案委託監造部分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1,242,225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參考值乘以百分之壹佰訂定。 4.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之統一比率方式報價(百分之 )。【範例:百分之玖拾陸,即上述各級距服務費率參考表均乘以96%】。 5.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比率百分之壹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6.決標後依決標比率數換算成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後訂定契約。 七、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八、投標廠商須於服務建議書中明確載明或標示本案投標之統一比率值,以供機關簽請首長訂定底價,若僅標示服務經費未標示統一比率值,屆時將以「服務經費」依比例換算成對應之統一比率值並據以辦理議價手續。 九、本案屬劇場特殊空間,包含燈光、音響、懸吊系統及舞台相關專業設施,廠商執行本案之團隊應有與熟悉劇場環境設備之協力廠商或人員,並於服務建議書中檢附該協力廠商或人員同意書,以及其相關經驗實績。(本項目將納入評選標準中) 十、投標廠商如有至本府文化觀光處表演廳現場勘查環境、既有設備系統等需求者,請先聯繫承辦人員(林于絹05-5523163)。 十一、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