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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100397
公佈日期 : 2021/04/27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採購案號 : G11027
採購名稱 : 「110年度家庭藥師計畫」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412538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11027
採購名稱:「110年度家庭藥師計畫」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1樓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盧佳綺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分機7079
傳真號碼:(02)2722242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2/22
截止收件日期:2021/03/04
開標日期:2021/03/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00,000 元
Email:jiachilu501@health.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符合下列項目任一項】: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藥事相關服務。 c.其他:無
附加說明 :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信用證明。 3.廠商納稅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7.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專人領購: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衛生局2樓秘書室庶務 股洽購,每份工本費新臺幣100元。 2.郵遞領購:郵遞時程請自行考量,並檢附回郵"快遞郵資或限時雙掛 號郵資(280元)"及信封。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 載標單。 4.廠商投標時請檢附服務建議書(含附件)【7】份(正本1份,副本6 份)。 [押標金額度]:無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信用證明。 3.廠商納稅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7.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專人領購: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衛生局2樓秘書室庶務股洽購,每份工本費新臺幣100元。 2.郵遞領購:郵遞時程請自行考量,並檢附回郵"快遞郵資或限時雙掛號郵資(280元)"及信封。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4.廠商投標時請檢附服務建議書1式12份。 [押標金額度]:無 [注意事項]: 1.決標原則: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30萬元,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30萬元,屬逾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採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方式辦理,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精神進行議價。。本案投標廠商須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始得進入評選作業,由本採購評審小組以「總評分法」方式評定,總平均不低於所定及格分數(80分),經評選小組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及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定為最優勝廠商。 2.本案預定決標日為110年3月22日。 3.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0年2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3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信用證明。 3.廠商納稅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7.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專人領購: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衛生局2樓秘書室庶務 股洽購,每份工本費新臺幣100元。 2.郵遞領購:郵遞時程請自行考量,並檢附回郵"快遞郵資或限時雙掛 號郵資(280元)"及信封。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 載標單。 4.廠商投標時請檢附服務建議書(含附件)【7】份(正本1份,副本6 份)。 [押標金額度]:無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信用證明。 3.廠商納稅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7.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專人領購: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衛生局2樓秘書室庶務股洽購,每份工本費新臺幣100元。 2.郵遞領購:郵遞時程請自行考量,並檢附回郵"快遞郵資或限時雙掛號郵資(280元)"及信封。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4.廠商投標時請檢附服務建議書1式12份。 [押標金額度]:無 [注意事項]: 1.決標原則: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30萬元,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30萬元,屬逾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採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方式辦理,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精神進行議價。。本案投標廠商須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始得進入評選作業,由本採購評審小組以「總評分法」方式評定,總平均不低於所定及格分數(80分),經評選小組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及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定為最優勝廠商。 2.本案預定決標日為110年3月22日。 3.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0年2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3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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