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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99677
公佈日期 : 2021/04/26
採購單位 : 南投縣政府
採購案號 : 1100406008B
採購名稱 : 110年度南投縣政府縣政大樓增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732,7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406008B
採購名稱:110年度南投縣政府縣政大樓增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南投縣政府
機關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建設處-郭鳳玉;採購中心-張政棟
連絡人電話:(049)2222106分機1471;2517
傳真號碼:(049)224359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3/08
截止收件日期:2021/03/24
開標日期:2021/03/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910,000 元
Email:gina5200@nantou.gov.tw
廠商資格 :
合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詳細投標基本資格及應附具證明文件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附加說明 :
1.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參佰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2. 領標時間: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至本府計畫處為民服務科購買。 3. 採電子領標者,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11月2日工程企字第10900230431號函辦理(自即日起,廠商應於投標文件之標封外黏貼該採購案電子領標憑證。未檢附者,於宣布開標後(開標封前)當場或電話通知廠商於一小時內提出電子領標憑證或傳真至(049)2243595,逾期限前未能提出者,視為無效標)。 [其它]: 1. 本案採序位法辦理評選,依服務建議書評選優勝廠商,擇優勝序位依序辦理議價(詳本案評選須知)。 2. 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3. 切結書不作為判定是否符合之標準,未附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細則第60條於澄清後予以填列」。 4.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5. 副本抄送本府為民服務科、本府採購中心 。 6. 閱覽圖說地點:本府計畫處為民服務科。 7. 依據本府稅務局109.12.3投稅消字第1090562340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8. 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www.nantou.gov.tw/big5/download.asp?dptid=376480000AU160000&catetype=01&cid=744 9.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 10. 企劃書評選日期及議價日期:另函通知。 本案工程經費概估約90,000,000元整,廠商報價超過服務費用上限百分之100者,為不合格標。 11. 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比減價格或議價,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格或議價權利。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參佰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2. 領標時間: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至本府計畫處為民服務科購買。 3. 採電子領標者,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11月2日工程企字第10900230431號函辦理(自即日起,廠商應於投標文件之標封外黏貼該採購案電子領標憑證。未檢附者,於宣布開標後(開標封前)當場或電話通知廠商於一小時內提出電子領標憑證或傳真至(049)2243595,逾期限前未能提出者,視為無效標)。 [其它]: 1. 本案採序位法辦理評選,依服務建議書評選優勝廠商,擇優勝序位依序辦理議價(詳本案評選須知)。 2. 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3. 切結書不作為判定是否符合之標準,未附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細則第60條於澄清後予以填列」。 4.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5. 副本抄送本府為民服務科、本府採購中心 。 6. 閱覽圖說地點:本府計畫處為民服務科。 7. 依據本府稅務局109.12.3投稅消字第1090562340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8. 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www.nantou.gov.tw/big5/download.asp?dptid=376480000AU160000&catetype=01&cid=744 9.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 10. 企劃書評選日期及議價日期:另函通知。 本案工程經費概估約90,000,000元整,廠商報價超過服務費用上限百分之100者,為不合格標。 11. 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比減價格或議價,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格或議價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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