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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99642
公佈日期 : 2021/04/26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091218-A4
採購名稱 : 桃園市大溪區內柵國民小學北棟校舍拆除重建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4,03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1218-A4
採購名稱:桃園市大溪區內柵國民小學北棟校舍拆除重建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4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劉敬明小姐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分機6706
傳真號碼:(03)332211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4/13
截止收件日期:2021/04/20
開標日期:2021/04/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4,137,585 元
Email:10012669@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3)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 A.符合本點所列所有廠商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B.乙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有關電器承裝業、自來水管承裝商,得以載明其分包代之,應檢附「合作同意書」(正本)。 前項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2)共同投標:廠商符合本點所列其中1項基本資格,且組成符合基本資格所有條件者,得採共同投標,並以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二)應檢附之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點及招標公告附加說明規定
附加說明 :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應檢附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2.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納稅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需檢附) 4.廠商信用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單獨投標廠商免附)(正本)。 6.標單文件(含總表、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及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7.合作同意書(採單獨投標者須檢附)(正本) 8.綜合營造業(E101011): (1)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2)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覆提供)。 (3)綜合營造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9.電器承裝業(E601010):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10.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11.電子領標憑據。 【履約地點】:桃園市大溪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03-3322101分機6706)劉敬明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應檢附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2.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納稅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需檢附) 4.廠商信用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單獨投標廠商免附)(正本)。 6.標單文件(含總表、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及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7.合作同意書(採單獨投標者須檢附)(正本) 8.綜合營造業(E101011): (1)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2)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覆提供)。 (3)綜合營造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9.電器承裝業(E601010):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10.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11.電子領標憑據。 【履約地點】:桃園市大溪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03-3322101分機6706)劉敬明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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