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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99358
公佈日期 : 2021/04/23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051070007
採購名稱 : 中變001王田S/S等4所4具主變汰換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56296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1,76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51070007
採購名稱:中變001王田S/S等4所4具主變汰換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葉宇浩
連絡人電話:(04)22245131分機5267
傳真號碼:(04)222583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4/16
截止收件日期:2021/04/21
開標日期:2021/04/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2,615,752 元
Email:u894446@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其餘詳投標須知七、十四。 (1)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機電技術顧問公司。 二、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四、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領取本工程之招標文件: 一、本案可電子領標、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案採電子領標免收機關文件費亦不提供書面領標。 〔其他〕: 一、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二、本處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投標截止日前一日答覆,必要時得公告之並得延後前述書面答覆及公告日期。 三、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四、台電公司廉政熱線及E-mail:02-23667364、d05703@taipower.com.tw;本處政風檢舉信箱及電話:台中市郵政信箱15號、(04)22270593。 五、本案採購金額、預算金額、預計金額均含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六、有關物價指數調整要點-「擇定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在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七、「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請投標廠商自行決定是否使用。 八、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詳細價目表之品管作業費編列,以發包施工費的0.6%~2%編列((A+B)*X%),請依工程特性適當編列。 十、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十一、< < 更正內容>>1.修正投標廠商資格條件(詳投標須知七、十四)。 2.原開標日期110年4月16日10:00時修正為110年4月22日14:00時。3.投標期限修正為110年4月21日17時00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領取本工程之招標文件: 一、本案可電子領標、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案採電子領標免收機關文件費亦不提供書面領標。 〔其他〕: 一、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二、本處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投標截止日前一日答覆,必要時得公告之並得延後前述書面答覆及公告日期。 三、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四、台電公司廉政熱線及E-mail:02-23667364、d05703@taipower.com.tw;本處政風檢舉信箱及電話:台中市郵政信箱15號、(04)22270593。 五、本案採購金額、預算金額、預計金額均含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六、有關物價指數調整要點-「擇定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在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七、「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請投標廠商自行決定是否使用。 八、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詳細價目表之品管作業費編列,以發包施工費的0.6%~2%編列((A+B)*X%),請依工程特性適當編列。 十、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十一、< < 更正內容>>1.修正投標廠商資格條件(詳投標須知七、十四)。 2.原開標日期110年4月16日10:00時修正為110年4月22日14:00時。3.投標期限修正為110年4月21日17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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