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098601
公佈日期 : 2021/04/23
採購單位 :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採購案號 : APS1100302
採購名稱 : 110年桃園國際機場周邊影像監控系統汰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078184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563,2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PS1100302
採購名稱:110年桃園國際機場周邊影像監控系統汰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照相攝影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機關地址:337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范姜英揆
連絡人電話:(03)3982231
傳真號碼:(03)383442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3/10
截止收件日期:2021/04/08
開標日期:2021/04/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997,000 元
Email:cutis@dns.apb.gov.tw
廠商資格 :
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或乙級(含以上)電信工程業或資訊軟體服務業,或供應商或供應商授權代理商須為國內、國外((WTO)、(ANZTEC)、(ASTEP)),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附加說明 :
應附具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供應商或供應商授權代理商須為國內、國外(僅限世界貿易組織 【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締約國或「臺紐經濟合作協定 (ANZTEC)」、「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國家)合法納稅之廠 商。 (2)供應商或供應商授權代理商若為國外廠商,其所附資格文件須為 107年以後之文件,若為國外文件,須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或經該 國法院、民間公證人等公證或認證;另所附文件如為外文,須經翻譯 為中文(繁體字)譯本,並經翻譯公會、民間公證人、法院等認證或 公證,依序裝訂成冊及標列頁次、序號,以供審查。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 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 之。 (3)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 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 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4)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 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 表代之。 4.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 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 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 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應附具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供應商或供應商授權代理商須為國內、國外(僅限世界貿易組織 【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締約國或「臺紐經濟合作協定 (ANZTEC)」、「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國家)合法納稅之廠 商。 (2)供應商或供應商授權代理商若為國外廠商,其所附資格文件須為 107年以後之文件,若為國外文件,須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或經該 國法院、民間公證人等公證或認證;另所附文件如為外文,須經翻譯 為中文(繁體字)譯本,並經翻譯公會、民間公證人、法院等認證或 公證,依序裝訂成冊及標列頁次、序號,以供審查。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 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 之。 (3)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 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 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4)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 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 表代之。 4.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 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 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 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