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097908
公佈日期 : 2021/04/22
採購單位 :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0-03-24-H-06
採購名稱 : 110年度高雄市阿蓮區環境消毒施作委託案(開口合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64913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3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3-24-H-06
採購名稱:110年度高雄市阿蓮區環境消毒施作委託案(開口合約)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機關地址: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課員翁啟芳或里幹事黃溥鈞
連絡人電話:(07)6311177分機61或19
傳真號碼:(07)631216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3/25
截止收件日期:2021/03/31
開標日期:2021/03/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44,500 元
Email:crisis02@kco.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行業別、資格-須為合法之公司行號及營業項目具有「病媒防治業」(J101020)許可執照且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 (二)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 3.病媒蚊防治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及合格病媒蚊防治專業技術人員加保於投標廠商之勞、健保投保明細資料。 *備註: 1.投保勞健保於投標廠商之所有符合資格之病媒蚊防治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資料請一併檢附,執行消毒之督導工作人員以投標時檢附之病媒蚊防治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所列之人員為準,施作時負責藥劑稀釋、機組維護、用藥品質及安全,並負責全程監工。 2.合格病媒蚊防治專業技術人員加保於投標廠商之勞、健保投保明細至少須檢附110年度起之投保資料。
附加說明 :
﹝專人及郵遞購領﹞(一)110年3月25日起至110年3月31日上午09時00分止(上班時間內)以信函註名購買名稱、工本費伍佰元整郵寄阿蓮郵局五十號信箱或專人至本所秘書室請領。(二)購買標單匯票受款人請指名高雄市阿蓮區公所。(三)本案提供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付款方式﹞:契約價金之給付,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若合約期間內施作金額未達參拾肆萬肆仟伍佰元整元,於契約期限屆滿時自動終止。 ﹝履約期限﹞:履約期限採限期完工,以每次派工單(施作傳真)之「限定完成時間」內施工及完工;自決標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其他﹞:1.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事項.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3.如遇天然災害等因素無法於當日開標時得順延至上班日。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除了下列單位以外,另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7-3368333、0800025025)。5.開標進行廠商資格審查後隨即進行評審程序(約10點30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專人及郵遞購領﹞(一)110年3月25日起至110年3月31日上午09時00分止(上班時間內)以信函註名購買名稱、工本費伍佰元整郵寄阿蓮郵局五十號信箱或專人至本所秘書室請領。(二)購買標單匯票受款人請指名高雄市阿蓮區公所。(三)本案提供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付款方式﹞:契約價金之給付,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若合約期間內施作金額未達參拾肆萬肆仟伍佰元整元,於契約期限屆滿時自動終止。 ﹝履約期限﹞:履約期限採限期完工,以每次派工單(施作傳真)之「限定完成時間」內施工及完工;自決標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其他﹞:1.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事項.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3.如遇天然災害等因素無法於當日開標時得順延至上班日。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除了下列單位以外,另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7-3368333、0800025025)。5.開標進行廠商資格審查後隨即進行評審程序(約10點30分)。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