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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97681
公佈日期 : 2021/04/22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10m027
採購名稱 : 110年度反光工作帽5,896頂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21519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72,136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m027
採購名稱:110年度反光工作帽5,896頂
採購類別:採購-衣物穿著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環清科葉家綸或秘書室黃翊汶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分機7216
傳真號碼:(02)2759799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3/15
截止收件日期:2021/03/18
開標日期:2021/03/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28,156 元
Email:la-even@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國內廠商: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其行業別為: 塑膠製業批發(C805)、交通標誌器材批發(F113)、其他紡織及製造批發(C399)、其他批發(F199)及未分類其他工業製品製造業(CZ99)、零售、買賣、製造、進出口項目或與招標標的物相關之營業項目之「依政府立案合法設立登記之公司、團體…等」。
附加說明 :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做為證明文件,廠商所提登記證明文件,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2.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3.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公告底價★】新臺幣67萬2,144元整。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7萬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2萬元整。 【履約地點】履約所需臨時場所,由機關指定,如指定機關所屬以外之倉儲(如廠商所有倉庫或廠商指定之倉儲,應為獨立空間堆放),應為與機關協商後之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或基隆市地區,其所需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負擔,機關點收後貨物保管責任仍應歸屬廠商,俟機關驗收合格後分送本機關指定單位清點數量無誤後責任解除。 【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算120日曆天內全部交清。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40日曆天內(含於交貨期內)須提供下列樣品及資料: (1)製作2頂(1件為領班工作帽夏帽1頂,1頂為一般工作帽夏帽1頂)。 (2)提送本案使用之本年度反光材檢測合格報告(迴歸反射性能)。 (3)廠商出具帽眉黑色聚酯纖維150D±10D布(領班為紅色)、帽體聚酯纖維150D±10D螢光橘色網布、反光片為PVC及帽帶(頤帶)為聚酯纖維之材質證明(本局保留送檢測中心檢驗之權力)。 (4)欠缺其一視為送樣未完成。如有送樣逾期,依逾期日數,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1?計算逾期違約金。提供本局認可後,始得量產,樣品留存本局作為驗收參考(反光帽樣本請至本局環清科備查)。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總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3.16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0.3.17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5.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做為證明文件,廠商所提登記證明文件,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2.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3.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公告底價★】新臺幣67萬2,144元整。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7萬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2萬元整。 【履約地點】履約所需臨時場所,由機關指定,如指定機關所屬以外之倉儲(如廠商所有倉庫或廠商指定之倉儲,應為獨立空間堆放),應為與機關協商後之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或基隆市地區,其所需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負擔,機關點收後貨物保管責任仍應歸屬廠商,俟機關驗收合格後分送本機關指定單位清點數量無誤後責任解除。 【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算120日曆天內全部交清。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40日曆天內(含於交貨期內)須提供下列樣品及資料: (1)製作2頂(1件為領班工作帽夏帽1頂,1頂為一般工作帽夏帽1頂)。 (2)提送本案使用之本年度反光材檢測合格報告(迴歸反射性能)。 (3)廠商出具帽眉黑色聚酯纖維150D±10D布(領班為紅色)、帽體聚酯纖維150D±10D螢光橘色網布、反光片為PVC及帽帶(頤帶)為聚酯纖維之材質證明(本局保留送檢測中心檢驗之權力)。 (4)欠缺其一視為送樣未完成。如有送樣逾期,依逾期日數,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1?計算逾期違約金。提供本局認可後,始得量產,樣品留存本局作為驗收參考(反光帽樣本請至本局環清科備查)。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總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3.16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0.3.17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5.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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