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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97608
公佈日期 : 2021/04/21
採購單位 : 雲林縣西螺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0-23
採購名稱 : 「西螺鎮廣興里振興宮前道路及附屬設施工程」設計監造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54,625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23
採購名稱:「西螺鎮廣興里振興宮前道路及附屬設施工程」設計監造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雲林縣西螺鎮公所
機關地址:648雲林縣西螺鎮光復西路2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黃品祥
連絡人電話:(05)5863203分機310
傳真號碼:(05)587495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3/29
截止收件日期:2021/04/14
開標日期:2021/04/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75,625 元
Email:w37@mail.hsilo.gov.tw
廠商資格 :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 土木、結構技師事務所。 二、 合法登記之工程顧問公司。(其營業範圍以土木、結構工程科之工 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三、 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 來廠商者。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 土木、結構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執照科別應與委託事項相 符)、當年度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文件。 二、 合法登記之工程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當年度公會 會員證、技師執業執照(執照科別應與委託事項相符)、納稅證明文 件。 (三)審查項目詳如審查表,資料請逐一排序,開標時逐一審核,未符合者,為不合格。
附加說明 :
一、 採購單位聯絡人:工務課 黃品祥,聯絡電話:05-5863203轉310。 二、 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80 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免費公開閱覽。 五、1. 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 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3. 公開取得企劃書者,開標時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當日辦理評審。 4. 本次招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5. 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 3,500,000 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 2,625,000 元整,服務費用為新台幣 275,625 元整(以 10.5 %為上限計算),且採議定費率(%)方式決標,請投標廠商務必於企劃書中標明承攬本案所需之服務經費(元)及費率(%),但以費率(%)作為議價依據,若僅標示服務經費未標示費率者,屆時將以「服務經費」依比例換算成對應之費率(%)並據以辦理議價手續。 5. 付款方法: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一次付款。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86971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869710及電子檢舉信箱ethicsol@mail.hsilo.gov.tw 七、【履約期限】 設計部份: 1. 廠商應於簽訂契約日起20日曆天內完成預算書圖初稿交付本所審查。 2. 本所召開預算書審查會議,爰依審核意見於發文日起7日曆天內完成修正。 監造部份:工程開工至驗收合格完成決算為止。 八、招標方式為:依據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畫書。本案 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畫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 採購單位聯絡人:工務課 黃品祥,聯絡電話:05-5863203轉310。 二、 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80 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免費公開閱覽。 五、1. 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 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3. 公開取得企劃書者,開標時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當日辦理評審。 4. 本次招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5. 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 3,500,000 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 2,625,000 元整,服務費用為新台幣 275,625 元整(以 10.5 %為上限計算),且採議定費率(%)方式決標,請投標廠商務必於企劃書中標明承攬本案所需之服務經費(元)及費率(%),但以費率(%)作為議價依據,若僅標示服務經費未標示費率者,屆時將以「服務經費」依比例換算成對應之費率(%)並據以辦理議價手續。 5. 付款方法: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一次付款。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86971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869710及電子檢舉信箱ethicsol@mail.hsilo.gov.tw 七、【履約期限】 設計部份: 1. 廠商應於簽訂契約日起20日曆天內完成預算書圖初稿交付本所審查。 2. 本所召開預算書審查會議,爰依審核意見於發文日起7日曆天內完成修正。 監造部份:工程開工至驗收合格完成決算為止。 八、招標方式為:依據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畫書。本案 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畫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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