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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95740
公佈日期 : 2021/04/19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221070005
採購名稱 : 苗栗區營業處110年橋樑附掛、推進、潛鑽、管中管及配電場室部分設施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39725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3,504,303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221070005
採購名稱:苗栗區營業處110年橋樑附掛、推進、潛鑽、管中管及配電場室部分設施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236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劉益瑋
連絡人電話:(037)266911分機517
傳真號碼:(037)26507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3/12
截止收件日期:2021/03/23
開標日期:2021/03/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000,000 元
Email:u775849@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或丙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及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營業項目代碼為E103071之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及相關營造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3.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須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4.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至110年3月23日17時止在本處【苗栗市為公路236號】事務課領取。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台幣950元整【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號:58111224900067號,憑收據親自領取圖說或於【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電子檔。】 [其他]:押標金:120萬元整 一、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本契約期間自開工日起至工程交辦日滿一年為止。 三、契約屆滿一年,交辦總工程款未達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之80%時,契約得展延以一年為限,惟交辦總工程款(含加值型營業稅)達契約價金時,則停止交辦;反之,契約未屆期而工程交辦總工程款已達契約價金時,則停止交辦,重新發包。 四、本契約需俟苗栗區營業處109年橋樑附掛、推進、潛鑽、管中管及配電場室部分設施工程交辦截止後開工,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及預計開工日期110年4月23日。(以接續苗栗區營業處109年橋樑附掛、推進、潛鑽、管中管及配電場室部分設施工程截止交辦日為主)。 五、本契約「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六條結算及付款辦法;本工程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六、本契約投標商於投標時,如有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則得標後工程金額調整不適用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七、本契約之「物價指數調整要點」,約訂特定個別項目(塑膠硬管)及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有關「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另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八、本契約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九、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十、本契約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六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十一、本契約「義交協勤費」為因應路權機關規定於施工現場配置義交人員協助疏導交通之費用,其與「資料送審,路證申挖資料處理費用」分開計價,依詳細價目表B-3-31及B-3-32項次計價,詳如本則附件14「特定條款補充說明」規定。 十二、本契約瀝青混凝土鋪面修復係已包含工料、標線費用,依詳細價目表B-3-5~B-3-11項次計價,詳如本則附件14「特定條款補充說明」規定。 十三、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混凝土(RC)抗壓強度試驗之費用已由詳細價目表B-3-110~B-3-111項次給付,其餘因完成檢(試)驗所需之所有相關費用已列入詳細價目表「稅雜費」項下計給,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十四、乙方完成路證申挖資料(含交維計畫書)送交甲方後,倘因設計變更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取消交辦案件施工且未完成路證申請手續者,乙方得按實依詳細價目表項次B-3-32向甲方請求以0.5件計付1次為限,詳如本則附件14「特定條款補充說明」規定。 十五、本契約「營建混合廢棄物」依契約詳細價目表內之B-3-1項次計價,不另調整訂價,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十六、本契約「施工測量,管線定位測量,配合道路主管機關辦理管線施作及圖資更新維護作業」應依「苗栗縣公共設施管線圖資更新及維護作業要點」辦理測量及製作相關資料…等作業,其工量依詳細價目表B-3-33項核給,乙方於請款時應檢附該件道路挖掘業務管理系統網頁中,系統規定施工前/中/後需上傳之拍攝相片上傳完成証明文件一份、GML竣工上傳圖檔及上傳完成証明文件各一份、該分項工程辦理測量及製作之相關資料(含施工與施測照片)一份,送請甲方辦理核銷。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至110年3月23日17時止在本處【苗栗市為公路236號】事務課領取。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台幣950元整【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號:58111224900067號,憑收據親自領取圖說或於【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電子檔。】 [其他]:押標金:120萬元整 一、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本契約期間自開工日起至工程交辦日滿一年為止。 三、契約屆滿一年,交辦總工程款未達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之80%時,契約得展延以一年為限,惟交辦總工程款(含加值型營業稅)達契約價金時,則停止交辦;反之,契約未屆期而工程交辦總工程款已達契約價金時,則停止交辦,重新發包。 四、本契約需俟苗栗區營業處109年橋樑附掛、推進、潛鑽、管中管及配電場室部分設施工程交辦截止後開工,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及預計開工日期110年4月23日。(以接續苗栗區營業處109年橋樑附掛、推進、潛鑽、管中管及配電場室部分設施工程截止交辦日為主)。 五、本契約「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六條結算及付款辦法;本工程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六、本契約投標商於投標時,如有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則得標後工程金額調整不適用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七、本契約之「物價指數調整要點」,約訂特定個別項目(塑膠硬管)及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有關「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另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八、本契約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九、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十、本契約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六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十一、本契約「義交協勤費」為因應路權機關規定於施工現場配置義交人員協助疏導交通之費用,其與「資料送審,路證申挖資料處理費用」分開計價,依詳細價目表B-3-31及B-3-32項次計價,詳如本則附件14「特定條款補充說明」規定。 十二、本契約瀝青混凝土鋪面修復係已包含工料、標線費用,依詳細價目表B-3-5~B-3-11項次計價,詳如本則附件14「特定條款補充說明」規定。 十三、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混凝土(RC)抗壓強度試驗之費用已由詳細價目表B-3-110~B-3-111項次給付,其餘因完成檢(試)驗所需之所有相關費用已列入詳細價目表「稅雜費」項下計給,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十四、乙方完成路證申挖資料(含交維計畫書)送交甲方後,倘因設計變更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取消交辦案件施工且未完成路證申請手續者,乙方得按實依詳細價目表項次B-3-32向甲方請求以0.5件計付1次為限,詳如本則附件14「特定條款補充說明」規定。 十五、本契約「營建混合廢棄物」依契約詳細價目表內之B-3-1項次計價,不另調整訂價,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十六、本契約「施工測量,管線定位測量,配合道路主管機關辦理管線施作及圖資更新維護作業」應依「苗栗縣公共設施管線圖資更新及維護作業要點」辦理測量及製作相關資料…等作業,其工量依詳細價目表B-3-33項核給,乙方於請款時應檢附該件道路挖掘業務管理系統網頁中,系統規定施工前/中/後需上傳之拍攝相片上傳完成証明文件一份、GML竣工上傳圖檔及上傳完成証明文件各一份、該分項工程辦理測量及製作之相關資料(含施工與施測照片)一份,送請甲方辦理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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