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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95574
公佈日期 : 2021/04/19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採購案號 : 1100824
採購名稱 : 2021桃園藝術巡演活動行銷暨前台服務委託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587833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3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824
採購名稱:2021桃園藝術巡演活動行銷暨前台服務委託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王小姐
連絡人電話:(03)3322592分機8313
傳真號碼:(03)336380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3/03
截止收件日期:2021/03/15
開標日期:2021/03/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380,000 元
Email:10040516@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五)採購標單(兼切結書)(請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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