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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94031
公佈日期 : 2021/04/15
採購單位 :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採購案號 : 11015B00021
採購名稱 : 「AIoT 影像感測器在建築物安全應用與效益研究」遴用協同研究人員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15B00021
採購名稱:「AIoT 影像感測器在建築物安全應用與效益研究」遴用協同研究人員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機關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3樓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彭婉蒂
連絡人電話:(02)89127890分機221
傳真號碼:(02)8912783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3/12
截止收件日期:2021/03/16
開標日期:2021/03/1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86,500 元
Email:wp0331@abri.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資格條件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影本者,要註與正本相符,加蓋印章): 1.廠商資格:自然人,其應具備之資格條件詳「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協同研究計畫遴用協同研究人員作業規範」之規定。應檢附: (1)身份證影本。 (2)建築研究相關專業等資格證件影本。 2.廠商能力: (1)參與本所協同研究計畫之協同研究人員,須具有建築研究相關專業,擔任每案計畫之協同主持人,統籌協同研究事務,另得依計畫需要於服務建議書提出具有建築相關專業之研究員限一人,及具學士或助教以上資格之研究助理一至三人參與計畫,協同主持人為簽約主體。協同主持人、研究員及研究助理合計不超過四人。 (2)協同研究計畫之協同主持人或研究員具博士資格或碩士後三年以上研究資歷者,列為評選考量;協同主持人參與本所協同研究計畫,每年不得超過二案。 (3)廠商應以『簽約主體(即協同主持人)』名義競標。 (二)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無欠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委託代理(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如非本人出席者應附)。
附加說明 :
1.相關注意事項請務必詳閱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日期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3.本採購案採固定費用決標。 4.本案原為「智慧化居住空間整合應用人工智慧科技發展推廣計畫協同研究計畫」遴用協同研究人員(案號:11015B0002)之第2子案,其中第1子案名稱為「智慧建築續用評估方式及簡化之研究」,第2子案名稱為「AIoT 影像感測器在建築物安全應用與效益研究」,並採複數決標分項決標。 5.又本案前於110年2月18日辦理開標(廠商資格審查),所含2子案之辦理情形如下: (1)第1子案有1家廠商投標,資格審查合格後於110年3月3日辦理評選完竣,並已訂於110年3月12日辦理議價(議定服務內容)。 (2)第2子案無廠商投標而流標,經業務單位環境控制組簽奉核准更改案名為「『AIoT 影像感測器在建築物安全應用與效益研究』遴用協同研究人員」(案號:11015B00021),採固定費用決標方式,並辦理第2次招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相關注意事項請務必詳閱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日期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3.本採購案採固定費用決標。 4.本案原為「智慧化居住空間整合應用人工智慧科技發展推廣計畫協同研究計畫」遴用協同研究人員(案號:11015B0002)之第2子案,其中第1子案名稱為「智慧建築續用評估方式及簡化之研究」,第2子案名稱為「AIoT 影像感測器在建築物安全應用與效益研究」,並採複數決標分項決標。 5.又本案前於110年2月18日辦理開標(廠商資格審查),所含2子案之辦理情形如下: (1)第1子案有1家廠商投標,資格審查合格後於110年3月3日辦理評選完竣,並已訂於110年3月12日辦理議價(議定服務內容)。 (2)第2子案無廠商投標而流標,經業務單位環境控制組簽奉核准更改案名為「『AIoT 影像感測器在建築物安全應用與效益研究』遴用協同研究人員」(案號:11015B00021),採固定費用決標方式,並辦理第2次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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