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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93603
公佈日期 : 2021/04/15
採購單位 : 彰化縣北斗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015
採購名稱 : 「110年彰化縣北斗鎮河濱公園及水岸綠廊整備計畫設計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74940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53,134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15
採購名稱:「110年彰化縣北斗鎮河濱公園及水岸綠廊整備計畫設計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彰化縣北斗鎮公所
機關地址:521彰化縣北斗鎮西德里公所街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廖梓翔
連絡人電話:(04)8884166分機227
傳真號碼:(04)887347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3/30
截止收件日期:2021/04/07
開標日期:2021/04/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94,768 元
Email:peto81@ms1.peitou.gov.tw
廠商資格 :
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一)、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4.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5.相關技師之執業執照。 (二)、建築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建築師證書 4.建築師開業證書。 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三)、相關技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技師證書。 4.技師執業執照。 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
1.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2.彰化縣北斗鎮公所政風室廉能服務專線04-8885815。彰化縣北斗鎮公所廉政電子信箱ethics@ms1.peitou.gov.tw。 3.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電話:04-8884166轉255;傳真:04-8877761)。 4.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5.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本所自109年12月1日起,調整辦公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午休時間為12時至13時,請廠商留意。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本所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評審時間.地點]:時間為110年4月12日上午10時;地點為本所2樓會議室。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逕至「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便民服務/書表下載/利益衝突迴避」下載),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2.彰化縣北斗鎮公所政風室廉能服務專線04-8885815。彰化縣北斗鎮公所廉政電子信箱ethics@ms1.peitou.gov.tw。 3.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電話:04-8884166轉255;傳真:04-8877761)。 4.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5.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本所自109年12月1日起,調整辦公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午休時間為12時至13時,請廠商留意。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本所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評審時間.地點]:時間為110年4月12日上午10時;地點為本所2樓會議室。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逕至「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便民服務/書表下載/利益衝突迴避」下載),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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