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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93433
公佈日期 : 2021/04/15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採購案號 : 11008
採購名稱 : 110年度臺北市客家文化到校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510341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598,85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8
採購名稱:110年度臺北市客家文化到校服務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連卜慧(業務);徐家敏(採購)
連絡人電話:(02)27026141分機221;322
傳真號碼:(02)2325234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2/25
截止收件日期:2021/03/10
開標日期:2021/03/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00,000 元
Email:th-0929@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1.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所營事業之登記為J6藝文業或JB會議及展覽服務業僅須符合任一項之公司。 (2)章程或業務項目含與教育或文化工作相關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2.投標廠商應附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1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或(16)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授權書。 (6)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附加說明 :
1.法令依據:本案本會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成立評選委員會,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投標須知及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評選。 2.服務建議書及其附件內容,應依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服務範圍及項目研擬;評選項目、評選標準及評定方式,詳評選須知。 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於本會秘書室購領。(2)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截至投標日止,經政府電子採購系統(web.pcc.gov.tw)下載本會招標文件電子檔。 4.廠商投標文件採人工投標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者:依招標文件規定得將資格、規格及價格文件分別裝訂後,採人工或電子領標人工投標者,一併裝入投標封套(箱)內書面密封後,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會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2)服務建議書:裝入投標封套(箱)。 (3)投標封套(箱):指投標文件最外層之封套或不透明之容器,其封面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標案案號或採購名稱。 (4)投標封套(箱):得使用本會所提供或由投標廠商自行製作或購用;但其封面內容應標示明確,以避免開標審標發生錯誤,如無法判別所擬參加之標案,視為不合格標。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0年3月4日前書面向本會提出,本會110年3月8日前釋疑(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辦理。) 4.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6萬元整(不逾預算金額10%),無須繳納保固保證金。 5.報價應含營業稅。 6.採購承辦人:徐家敏小姐,電子信箱:th-0929@mail.taipei.gov.tw 7.預定決標日為110年4月30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法令依據:本案本會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成立評選委員會,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投標須知及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評選。 2.服務建議書及其附件內容,應依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服務範圍及項目研擬;評選項目、評選標準及評定方式,詳評選須知。 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於本會秘書室購領。(2)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截至投標日止,經政府電子採購系統(web.pcc.gov.tw)下載本會招標文件電子檔。 4.廠商投標文件採人工投標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者:依招標文件規定得將資格、規格及價格文件分別裝訂後,採人工或電子領標人工投標者,一併裝入投標封套(箱)內書面密封後,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會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2)服務建議書:裝入投標封套(箱)。 (3)投標封套(箱):指投標文件最外層之封套或不透明之容器,其封面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標案案號或採購名稱。 (4)投標封套(箱):得使用本會所提供或由投標廠商自行製作或購用;但其封面內容應標示明確,以避免開標審標發生錯誤,如無法判別所擬參加之標案,視為不合格標。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0年3月4日前書面向本會提出,本會110年3月8日前釋疑(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辦理。) 4.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6萬元整(不逾預算金額10%),無須繳納保固保證金。 5.報價應含營業稅。 6.採購承辦人:徐家敏小姐,電子信箱:th-0929@mail.taipei.gov.tw 7.預定決標日為11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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