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093145
公佈日期 : 2021/04/14
採購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A109024
採購名稱 : 三峽臺北大學郵局新建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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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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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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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109024
採購名稱:三峽臺北大學郵局新建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永鐘
連絡人電話:(02)23921310分機2707
傳真號碼:(02)2396912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3/15
截止收件日期:2021/03/22
開標日期:2021/03/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20,000,000 元
Email:eng01@mail.post.gov.tw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
一、國內廠商:
1.甲等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
2.乙級電器承裝業(代碼:E601010)。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代碼:E501011)等廠商。
4.符合以上三種基本資格之廠商得單獨投標或廠商採異業共同投標承攬者(不得超過3家共同投標),應提出共同投標協議書,並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二、國外廠商:
加入GPA政府採購協定之WTO會員國之廠商或與我國締結臺紐經濟合作協定、臺星經濟夥伴協定之國外廠商,並於我國設立登記之甲等綜合營造業、乙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符合以上三種基本資格之廠商得單獨投標或廠商採異業共同投標承攬者(不得超過3家共同投標),應提出共同投標協議書,並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附加說明 :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工程實績部分:甲等綜合營造業截至投標日前5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成單一承攬建築工程或共同承攬所分擔建築工程部分契約金額達新臺幣9,000萬元,或累計承攬建築工程契約之金額達新臺幣2億元。
2、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工程實績特定資格檢核表:投標廠商應簽章。
(2)位於我國國內之工程實績證明文件應符合下列規定:
a.經工程主辦機關(構)簽發之完工或驗收之證明文件影本
:如驗收證明書影本或完工報告或使用情形證明書(為工程 完成施工,由採購機關(構)啟用後功能正常之證明)或使用執照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
b.採計分包實績者應提供之分包證明文件影本:如分包契約(含經報備於工程主辦機關(構)之同意文件)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
110.2.18更正公告:
1.更正部份空白標單、建築、機電圖說及施工補充說明書。
2.新增(圖說標單及其他)對照表、材料設備品質抽查標準表及電梯規格材料表。
3.抽換空白標單、建築及機電圖說及施工補充說明書等電子檔。
110.3.5更正公告:
1.更正部份空白標單及建築圖說(詳第2次更正公告更正表)。
2.新增圖說標單更正對照表。
3.抽換空白標單、建築圖說電子檔。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工程實績部分:甲等綜合營造業截至投標日前5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成單一承攬建築工程或共同承攬所分擔建築工程部分契約金額達新臺幣9,000萬元,或累計承攬建築工程契約之金額達新臺幣2億元。
2、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工程實績特定資格檢核表:投標廠商應簽章。
(2)位於我國國內之工程實績證明文件應符合下列規定:
a.經工程主辦機關(構)簽發之完工或驗收之證明文件影本
:如驗收證明書影本或完工報告或使用情形證明書(為工程 完成施工,由採購機關(構)啟用後功能正常之證明)或使用執照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
b.採計分包實績者應提供之分包證明文件影本:如分包契約(含經報備於工程主辦機關(構)之同意文件)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
110.2.18更正公告:
1.更正部份空白標單、建築、機電圖說及施工補充說明書。
2.新增(圖說標單及其他)對照表、材料設備品質抽查標準表及電梯規格材料表。
3.抽換空白標單、建築及機電圖說及施工補充說明書等電子檔。
110.3.5更正公告:
1.更正部份空白標單及建築圖說(詳第2次更正公告更正表)。
2.新增圖說標單更正對照表。
3.抽換空白標單、建築圖說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