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092467
公佈日期 : 2021/04/14
採購單位 :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採購案號 : NCDR-S-110025
採購名稱 : 家庭地震防災書籍委託設計暨印製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19756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16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NCDR-S-110025
採購名稱:家庭地震防災書籍委託設計暨印製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機關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9樓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採購程序:林小姐/需求內容曾小姐81958605
連絡人電話:(02)81958714
傳真號碼:(02)8912776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3/12
截止收件日期:2021/03/22
開標日期:2021/03/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200,000 元
Email:tplin@ncdr.nat.gov.tw
廠商資格 :
凡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政府立案合格之法人機構、團體、學校等備齊下列資格證明文件後均可投標: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登記具有圖書出版業〔J304010〕或印刷業〔C701010〕等與本案相關之項目。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其他詳如投標須知第82點。
附加說明 :
1.原訂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遇有災變致無法依時辦理時,將依據「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 2.請廠商準時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廠商參加開標時,如非負責人親自參加者,須在標封內附上投標廠商代理人授權書正本或於開標(或議價)時依機關要求出示,否則無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於開標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利。 4.簡報順序由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於開標(資格審查)日當場抽籤,未派員出席者由開標主持人代抽。 5.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十六條) 6.保密條款:得標廠商應遵守「國家機密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規範」等相關法令及契約規定,未經機關同意,均不得就工作上知悉或因工作得知之事項之全部或一部,對外洩漏、發表、租借、交換或販售與第三人;如有違反,願對造成之損害負一切賠償責任。 7.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揭露表如附檔,其連結網址:https://www.most.gov.tw/most/attachments/deddbdf9-f0f8-437e-ae92-ad3ea156908a)。 *本案為「經公開評選之限制性招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原訂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遇有災變致無法依時辦理時,將依據「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 2.請廠商準時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廠商參加開標時,如非負責人親自參加者,須在標封內附上投標廠商代理人授權書正本或於開標(或議價)時依機關要求出示,否則無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於開標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利。 4.簡報順序由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於開標(資格審查)日當場抽籤,未派員出席者由開標主持人代抽。 5.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十六條) 6.保密條款:得標廠商應遵守「國家機密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規範」等相關法令及契約規定,未經機關同意,均不得就工作上知悉或因工作得知之事項之全部或一部,對外洩漏、發表、租借、交換或販售與第三人;如有違反,願對造成之損害負一切賠償責任。 7.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揭露表如附檔,其連結網址:https://www.most.gov.tw/most/attachments/deddbdf9-f0f8-437e-ae92-ad3ea156908a)。 *本案為「經公開評選之限制性招標」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