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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91184
公佈日期 : 2021/04/12
採購單位 : 桃園市龜山區文欣國民小學
採購案號 : C110001
採購名稱 : 創新樓廁所改善計畫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110001
採購名稱:創新樓廁所改善計畫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桃園市龜山區文欣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333桃園市龜山區文昌五街9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許文雄
連絡人電話:(03)3974893分機510
傳真號碼:(03)397165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3/24
截止收件日期:2021/03/30
開標日期:2021/03/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31,285 元
Email:hky521@gmail.com
廠商資格 :
1. 合法開業之建築師、專業技師、室內裝修業(專業設計廠商) 或其他相關行業可執行本採購案者,證明文件參閱廠商證件審查表。 2.違反政府採購法刊登於採購公報或觸犯建築法令遭主管機關懲戒或停權處分者,不得參加應徵,但其原因已消滅者不在此限。
附加說明 :
(二)證明文件: 1.廠商資格證照: (1)屬建築師事務所應提供: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影本各一份。 (2)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提供: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會員證 (3) 室內裝修業應提供:公司設立證明、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會員證明 2. 納稅證明: (1)投標廠商為事務所納稅證明屬個人所得稅者,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提出核定通知書影本或依法免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 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C.資料查詢日期。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5)上開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 視同無退票紀錄。 4.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 切結書(正本)。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二)證明文件: 1.廠商資格證照: (1)屬建築師事務所應提供: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影本各一份。 (2)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提供: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會員證 (3) 室內裝修業應提供:公司設立證明、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會員證明 2. 納稅證明: (1)投標廠商為事務所納稅證明屬個人所得稅者,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提出核定通知書影本或依法免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 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C.資料查詢日期。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5)上開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 視同無退票紀錄。 4.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 切結書(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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