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091005
公佈日期 : 2021/04/12
採購單位 :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00530003
採購名稱 : 110年度仁愛鄉委託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367778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530003
採購名稱:110年度仁愛鄉委託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機關地址:546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仁和路29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劉于瑄
連絡人電話:(049)2802534分機718
傳真號碼:(049)280178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3/23
截止收件日期:2021/03/23
開標日期:2021/03/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5,000,000 元
Email:sams10@kimo.com
廠商資格 :
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土木、結構、水利技師事務所或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成立之具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之顧問公司,並具有技師簽證業務之一切事項簽證(聘有前述科別技師其中之一)。(應附具證明文件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
附加說明 :
【購領招標文件及地點】:電子領標 【投標時間地點】:本所收發室。 1.以書面密封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廠商補正非必要之要點之文件亦同。 2.郵寄者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以本所收件時、日為準)逾時無效標。 3.電子領標廠商需附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憑據紙本。 [其他]: 1.本案依序位法辦理評選,依服務建議書評選出優勝廠商,由優勝廠商依序位依序辦理議價(約)並選擇標的(詳本案評選須知規定)。 2.本案採固定費率98%(個案)給付,廠商依優勝序位選擇契約標的(契約標的詳本案分區表),各標的契約總額上限為3,750,000元整;優勝廠商選擇契約標的辦法詳本案評選須知第59點暨評選須知規定。 3.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招標機關;受理廠商履約爭議(無金額限制)或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54。 5.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22106#2530、傳真:(049)2246053) 6.副本抄送本府出納管理科、本府採購中心、本府為民服務科。 7.依據南投縣政府稅務局107.02.07投稅消字第1070551750號函:「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8.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www.nantou.gov.tw/big5/download.asp?dptid=376480000AU160000&catetype=01&cid=744。 9.服務建議書評選日期及議價日期:另函通知。 10.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 11.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比減價格或議價(約),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格或議價(約)權利。 12.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購領招標文件及地點】:電子領標 【投標時間地點】:本所收發室。 1.以書面密封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廠商補正非必要之要點之文件亦同。 2.郵寄者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以本所收件時、日為準)逾時無效標。 3.電子領標廠商需附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憑據紙本。 [其他]: 1.本案依序位法辦理評選,依服務建議書評選出優勝廠商,由優勝廠商依序位依序辦理議價(約)並選擇標的(詳本案評選須知規定)。 2.本案採固定費率98%(個案)給付,廠商依優勝序位選擇契約標的(契約標的詳本案分區表),各標的契約總額上限為3,750,000元整;優勝廠商選擇契約標的辦法詳本案評選須知第59點暨評選須知規定。 3.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招標機關;受理廠商履約爭議(無金額限制)或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54。 5.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22106#2530、傳真:(049)2246053) 6.副本抄送本府出納管理科、本府採購中心、本府為民服務科。 7.依據南投縣政府稅務局107.02.07投稅消字第1070551750號函:「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8.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www.nantou.gov.tw/big5/download.asp?dptid=376480000AU160000&catetype=01&cid=744。 9.服務建議書評選日期及議價日期:另函通知。 10.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 11.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比減價格或議價(約),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格或議價(約)權利。 12.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