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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90867
公佈日期 : 2021/04/09
採購單位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採購案號 : 1100005
採購名稱 : 數位網路電話交換機系統建置及維護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7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0005
採購名稱:數位網路電話交換機系統建置及維護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機關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秀芬
連絡人電話:(07)7256600分機8316
傳真號碼:(07)711578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3/18
截止收件日期:2021/03/24
開標日期:2021/03/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00,000 元
Email:ne01761@ntbk.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執業證明或許可設立登記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如下: 1.依法登記執業之「電機工程」或「電子工程」技師事務所或含「電機工程」或「電子工程」科別之聯合技師事務所。 2.登記之營業範圍包括「電機工程」或「電子工程」科別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廠商投標時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執業證明或許可設立登記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為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須為「電機工程」或「電子工程」,且投標時須在有效期限內)。 (2)投標廠商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登記證所載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須含括「電機工程」或「電子工程」科別)及前開科別之技師執業執照(所載執業機構 應為該投標廠商),以上證明文件於投標時須在有效期限內。 2.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技師事務所須附具加入相關公會之會員證影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附具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投標時須在有效期限內)。 (二)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廠商如係採線上繳稅者,得以該等交易紀錄明細表或查詢繳納紀錄資料,作為繳納營業稅收據(證明)。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觀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依法令無須繳納營業稅者,免繳驗證明文件。 二、廠商領標: (一)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 (二) 領標地點: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7樓秘書室事務管理股。 (三) 領標方式: 1. 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於辦公時間內親至領標地點以不記名方式領取。 2. 郵遞領取:附貼足80元郵資限掛回郵之大型信封(自行考量郵遞時程)領取,並請於信封左上角註明索取「數位網路電話交換機系統建置及維護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招標文件。 3. 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四) 招標文件費用:免費。 (五) 郵遞領取招標文件及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如下: 1.依法登記執業之「電機工程」或「電子工程」技師事務所或含「電機工程」或「電子工程」科別之聯合技師事務所。 2.登記之營業範圍包括「電機工程」或「電子工程」科別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廠商投標時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執業證明或許可設立登記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為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須為「電機工程」或「電子工程」,且投標時須在有效期限內)。 (2)投標廠商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登記證所載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須含括「電機工程」或「電子工程」科別)及前開科別之技師執業執照(所載執業機構 應為該投標廠商),以上證明文件於投標時須在有效期限內。 2.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技師事務所須附具加入相關公會之會員證影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附具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投標時須在有效期限內)。 (二)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廠商如係採線上繳稅者,得以該等交易紀錄明細表或查詢繳納紀錄資料,作為繳納營業稅收據(證明)。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觀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依法令無須繳納營業稅者,免繳驗證明文件。 二、廠商領標: (一)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 (二) 領標地點: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7樓秘書室事務管理股。 (三) 領標方式: 1. 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於辦公時間內親至領標地點以不記名方式領取。 2. 郵遞領取:附貼足80元郵資限掛回郵之大型信封(自行考量郵遞時程)領取,並請於信封左上角註明索取「數位網路電話交換機系統建置及維護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招標文件。 3. 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四) 招標文件費用:免費。 (五) 郵遞領取招標文件及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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