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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090167
公佈日期 : 2021/04/09
採購單位 : 屏東縣崁頂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0K01
採購名稱 : 110年度崁頂鄉各村基礎建設工程委託設計、監造工作(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770349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34,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K01
採購名稱:110年度崁頂鄉各村基礎建設工程委託設計、監造工作(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崁頂鄉公所
機關地址:924屏東縣崁頂鄉崁頂村中正路23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林泱澍
連絡人電話:(08)8631144
傳真號碼:(08)863499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02/18
截止收件日期:2021/02/23
開標日期:2021/02/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00,000 元
Email:kd089@mail.kanding.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等文件、工程技 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及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2.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加蓋廠商印章,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繳納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但免納稅者免繳驗。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4.下詳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
1.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問,請洽本所建設課,電話08-8631144. 2.廠商資格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等文件、工程技 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及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2.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加蓋廠商印章,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繳納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但免納稅者免繳驗。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A.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B.證明文件以下列一之票據交換所委託金融機構查詢核章之制式簡覆單正本或影本。 (a)票據交換所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簡覆單。 (b)票據交換所支票存款戶票據徵信開戶查詢簡覆單。 C.查詢簡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所。 (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公司統一編號及名稱。 D.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及經辦人員蓋章者無效。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問,請洽本所建設課,電話08-8631144. 2.廠商資格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等文件、工程技 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及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2.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加蓋廠商印章,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繳納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但免納稅者免繳驗。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A.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B.證明文件以下列一之票據交換所委託金融機構查詢核章之制式簡覆單正本或影本。 (a)票據交換所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簡覆單。 (b)票據交換所支票存款戶票據徵信開戶查詢簡覆單。 C.查詢簡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所。 (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公司統一編號及名稱。 D.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及經辦人員蓋章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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